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在诉讼离婚的时候,一般无过错方会同时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要求过错方做出相应的离婚赔偿。那要是夫妻协议离婚后,无过错的一方此时是否能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呢?这是很多人都疑惑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当事人在离婚时既未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又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提出,因而该当事人还是有权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损害赔偿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注意: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其实也是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不过要是在离婚的时候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权利的话,那之后就不允许再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而一般什么时候提出损害赔偿比较合适,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了对方不打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所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都...


·对于离婚最大的问题纠纷往往会出现在孩子的抚养权身上
      对于离婚最大的问题纠纷往往会出现在孩子的抚养权身上,抚养权对于离婚的每一个人肯定都是想要去争取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只会有一个人有,另一个人只是有监视权,但是双方如果在离婚之前商量好了可以轮流抚养孩子的话也是可以的法院也有判决的权利。 法院可以判决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孩子。 法...


·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近亲结婚常发生于表兄妹之间,很显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不被允许的。那一般来讲,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呢?可能很多人就此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在我国现行的《民法典》里,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


·公务员年休假国家规定怎么休
      年休假是一般单位或事业单位给予员工们的一种福利,旨在通过休假来缓解员工的压力,希望借此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员工和事业单位双赢。那么,公务员年休假国家规定怎么休,今天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吧。 公务员年休假国家规定怎么休 年假是指给符合休年假条件的职工每年...


·离婚财产给孩子可以吗?
       在离婚的时候,孩子总是最受伤的那一个。很多人认为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孩子也应该是有份额的,有些人甚至想通过转户给孩子并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方法而获得房子,那么就有一个问题了,双方的离婚财产给孩子可以么? 下面让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 共同财产不可以直接给孩子,只能双方都同...


·法院判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可以说是男女双方之间决定过一辈子才会选择的事情,也都期望着白头偕老,但是,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夫妻双方选择了离婚,结束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那么,法院判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详情参考下文。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小孩抚养权变更法院怎么判定标准?
      小孩抚养权变更法院怎么判定标准?1、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


·对于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权吗?
      离婚无非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婚姻关系破裂时,孩子需要交由一方抚养,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和抚养费支付问题就变成了头号难题。父母离婚后与子女的血缘关系并没有改变,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依然拥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对于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权吗? 一、抚养权的确定 1、两周岁以...


·怎么区分拐卖妇女和介绍婚姻索财
      怎么区分拐卖妇女和介绍婚姻索财 构成拐卖妇女罪的条件: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本罪的对象限于妇女。妇女是指年满14周岁的女性。这里的妇女儿童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既可以是与行为人无任何关系的,也可以...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


·婚后都哪些财产属于共有财产
      婚后都哪些财产属于共有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