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面部疤痕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如果是特别明显的、严重的伤,在普通民众的看来应该就是工伤;但面部疤痕人们就不太清楚其具体情况了。那么,面部疤痕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面部疤痕可以工伤鉴定吗?
下颌切割伤缝合术后,因为在面部,主要考虑是否遗留瘢痕面积大于1平方厘米,如果面积模棱两可,就要具体看给你鉴定的专家的意见了。但是如果你遇到了评定标准比较严格的鉴定专家,也有可能不给你定级。
二、工伤鉴定程序与手续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查后,向劳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鉴定表,并提交原始资料→调查→组织医疗鉴定→定级、发文。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属因工伤残的, 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包括定期复查鉴定和处理争议的复查鉴定。一是,第13条有“定期复查伤残状况”的规定,主要是鉴定结论以医疗期满本次致残结局为依据,而残情有合并症的还要进一步治疗,有一些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加重,对此,进行定期复查并做出等级变更结论是必要的,这有利于职工和企业。目前定期复查的期限暂由各地规定。 二是职工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问题, 按照第57条规定,职工可以申请复查,复查鉴定后还有疑义的,可以申请上一级劳鉴会重新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当然不意味着省级结论永久不变,到定期复查时仍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变更。 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以上就是面部疤痕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的具体内容。总而言之,面部伤痕需要根据遗留瘢痕面积考虑是否是工伤;如果是工伤,就可以根据上述流程办理相关的工伤鉴定手续。如果您在之后的办理流程中有什么疑问,您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相关律师。



·建筑工程质保金年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金年限是多久?如今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多发,很多都是人为因素造成。为此,建设方会要求施工方在工程竣工后支付一笔质量保证金。如果后期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金就用于工程维修,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当然,在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况下,质保金不会无限期扣留的,那么建筑工程质保金年限是多...


·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然后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是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则就有可能涉及到补偿的问题,而不是赔偿。那么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具体补偿多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


·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一、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如果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即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是员工享受年休假的一个重大标志。年休假工作年限的计算,它是根据员工累计的工作年限为基础。即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计计算,而不是仅计算本单位的工...


·一、温州工伤赔偿标准新年的依据是什么?
      一、温州工伤赔偿标准新年的依据是什么?(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


·教师绩效工资和加班费怎么计算
      教师绩效工资和加班费怎么计算 一、教师绩效工资和加班费怎么计算 1、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不能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


·劳动合同内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内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一、劳动合同内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 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


·没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后果
      要先看合同规定。劳动者按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没有经过专项培训,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方和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其目的是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该合同的审查涉及很多方面,我们接下来就为您带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1...


·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0年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补偿标准主要分为协商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协商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


·大理石钢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大理石钢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进步的过程中会有一些问题伴随而来,工程的数量也随之增多,在工程而这些问题其实只要在生活中处事注意一点就可以避免一些问题,所以一些合同的签订是很重要的,这些合同签订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一些问题,以下是大理石钢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您可以...


·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需要支付吗?
      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需要支付吗?不定时工作制,也称为无定时工时制,是对于需要长期作业,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职工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一般情况下来说,法定节假日工作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用的。那么,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需要支付吗?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一、不定时工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