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男方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一)双方协商决定。

依《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坚持男女平等。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付出较多的一方补偿。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五)照顾无过错方。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二、离婚赔偿法律规定

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八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通过以上的资料,我们您可以对男方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问题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可以看出,首先在离婚问题财产分割上,夫妻双方的财产是需要进行平分的,而且男方家暴属于过错方,离婚时,法院会偏向于女方。男方对女方有家暴行为的话,女方还可以要求男方进行精神赔偿等等。同时我们提醒各位女同胞,如果在生活中遭遇了家庭暴力,一定要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父母双方因感情破裂等原因,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无疑是最简单的一种方法,此时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并且需要约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方法。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在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费的情形,此时需要按照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费的规定来变更。...


·婚姻法中规定离婚是亲告罪吗
      婚姻法中规定离婚是亲告罪吗 婚姻法中规定离婚是亲告罪吗? 离婚不是亲告罪,因离婚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双方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起诉离婚也需要原告自己提出诉讼,其他人不能代替当事人做决定。起诉离婚的流程是: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


·离婚纠纷需要向对方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纠纷需要向对方补偿的情形有哪些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


·离婚协议要几份,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一般是由当事人亲自来写的,既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当然,也有一些当事人害怕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不能保障自身利益,而选择委托律师代为书写。不管是哪个写的离婚协议都需要按照规定准备相应的份数,那么离婚协议要几份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要几份 离婚协议书无论...


·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法中有关举证期限的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的举证期限。在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前述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后...


·重庆市抚养费标准2023年具体内容?
      抚养费是当今社会一个比较常见的词,一般来说,不同地区抚养费一般不同,相同地区不同家庭的经济条件不同,抚养费标准也不同。抚养费的具体标准,我国法律也有具体规定,下面我们将介绍重庆市抚养费标准2017年具体内容。 一、重庆市抚养费标准年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离婚时的抚养费要怎么给
      离婚夫妻在就孩子抚养权展开争夺之后,也只能由一方获得抚养权,也就是在离婚之后实际的抚养孩子,照顾其生活起居。而另一方就需要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来进行支付,不过夫妻离婚时的抚养费要怎么给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


·女方患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
      女方患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即使离婚以后,仍然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一番争夺。不管是对于父母双方来说还是对于法院来说,其基本原则都是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的,您都应该尽量的给孩子创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是以这种原则为重要依据的。那么,女方...


·胁迫婚属于什么婚姻
      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胁迫的手段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相威胁,而使某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并且没有法律依据。同时,...


·不领证到底算不算正式夫妻
      不领证到底算不算正式夫妻 一、不领证到底算不算正式夫妻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只有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依据该规定,没有办理结婚证的不能确立夫妻关系。 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