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房子判给抚养孩子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离婚房子判给抚养孩子的?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婚姻走到了尽头,走到了离婚的地步。离婚诉讼中,您比较关注的是孩子的抚养权和房产的争夺权,这两点对于很多人的一生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很多人会觉得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抚养权和房产权是紧密相连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夫妻离婚房子判给抚养孩子的?进行介绍。一、夫妻离婚房子判给抚养孩子的?离婚房子协议注明房子归孩子,孩子谁抚养房子就归谁是不对的。  既然在离婚房子协议注明房子归孩子,那不管孩子归谁抚养,房子仍应该根据协议约定归孩子所有,抚养孩子的一方只是因小孩未成年,而对归孩子所有的房子行使监护权。  另外,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应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所以,在办理离婚后,双方应该根据离婚协议约定,及时将房屋产权过户到小孩名下,以免以后产生纠纷。二、夫妻离婚带小孩的一方,财产分割多少?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1、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要考虑谁带孩子应当分到房子,折钱给另一方。三、财产的分割相关知识1、按《民法典》规定,办理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有共同财产证据是一人一半。有个人财产证据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无共同财产请求损害赔偿女方无住房请求居住权。四、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到第1065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通过以上的资料,您可以看出针对于夫妻离婚房子判给抚养孩子的一般来说,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于女方,结合实际情况,将房子的产权判给给女方,这一点也是为了使孩子得到更好的成长环境。但是如果实际情况比较复杂,那么房产证判决的时候,也是不会跟随孩子的抚养权而进行判决的。



·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
      现在租房的人很多,那么房屋租赁要注意,有些房东只知道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书,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国家的法律有哪些规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房屋租赁税率 ,我们马上为您介绍。 一、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 房屋出租要交税是: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


·一、在我国协议离婚房产必须得析产公证吗?
      一、在我国协议离婚房产必须得析产公证吗? 协议离婚不需要做析产公证,到民政部门打好离婚协议后,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原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房产登记不需要析产公证,从现实和法律规政...


·购买商品房时有哪些要注意
      购买商品房时有哪些要注意 一、 购买商品房时有哪些要注意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1、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一、房屋买卖补充协议过户时间如何约定?
      一、房屋买卖补充协议过户时间如何约定? 过户时间当然是越早越好。 过户是指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法律没有对二手房网签以后的过户时间进行规定,所以,您可以在任何进行房屋的过户。但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因此...


·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一、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


·关于房产纠纷有哪些规定
      关于房产纠纷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


·新农村建设,拆掉老房统一建设村居,补偿怎么给才合理?
      一、新农村建设,拆掉老房统一建设村居,补偿怎么给才合理?  目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拆除农村的老房子主要有以下几类情况:  1、新农村建设占地,需要拆除老房;  2、农村无人居住的空闲老房;  3、即将倒塌的危旧老房;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是目的是为了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然而农村无人居...


·房产被拍卖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房产被拍卖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不适用,《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二、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


·婚后女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写的是女方名字离婚男方能分到房子吗?
      婚后女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写的是女方名字离婚男方能分到房子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


·起诉离婚房屋拍卖多久?
      离婚的人数在不断的增加相应的离婚上的问题也在不断的发生,离婚房产就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当你无法进行偿还的时候,贷方就会按照规定起诉到法院要求拍卖你的合法房产来进行偿还贷款,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那么起诉离婚房屋拍卖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起诉到拍卖房子要多长时间 起诉...


·农村建房协议书该怎么写?
      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好转,很多农村人口会选择到城市买房,但是会有更多人因为习惯了农村的居住环境因而选择自己建房,一般农村建房都是委托施工,就是将房子的主体工程或者包括装修全部在内一起打包给施工方,那么农村建房协议书该怎么写呢,我们来看一下。 农村建房协议书 甲方(全称): (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