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混凝土工程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混凝土工程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混凝土是建筑生产的必要材料,混凝土工程是建筑生产中的一项重要工程,因此,混凝土工程质量的检测便成为一项重要工作,严格的检测标准使混凝土工程有了很大的质量保障,我们接下来就和您谈谈混凝土工程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1、混凝土工程施工和材料应符合的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2、设计不允许有裂缝的结构,严禁出现裂缝,设计允许裂缝的结构其裂缝宽度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3、施工缝(包括沉降缝、膨胀加强带、后浇带、分段施工缝及其他需要设置的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4、混凝土结构的主要受力部位严禁出现蜂窝、孔洞、露筋、疏松、夹渣、烂根以及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裂缝、软弱层等现象。5、结构混凝土最大氯离子含量和最大碱含量必须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CB 50010——2002)第3、4条结构混凝土耐久性规定。6、由混凝土工程施工引起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氨的浓度限量:I类民用建筑工程不大于0.2mg/m3,Ⅱ类民用建筑工程不大于0.5mg/m3。7、混凝土结构外观要求:表面平整、密实、整洁、色泽基本一致;阴阳角方整、顺直,无缺棱、掉角、漏浆;墙体与楼板、墙体与墙体相交处线角顺直,标高一致;门窗洞口方正,尺寸和位置准确;梁柱板相交节点尺寸准确,无错位、颈缩、掉角、漏浆现象;梁、板起拱线面平顺,起拱高度准确;外立面阴阳角垂直;腰线、折线平顺;各层窗口上下顺直,同层窗口标高一致;阳台边角顺直、无错位;滴水线顺直,宽度和深度一致,楼梯间和外墙各层之间接缝平整、密实、无错台,结构断面尺寸准确,断面形状符合设计要求。8、现浇结构混凝土拆模后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该表规定高于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轴线位置基础、独立基础10钢尺检查柱、梁、墙(剪力墙)5垂直度层高≤5m5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层高>5m8全高高层H/1000,且≤30经纬仪、钢尺检查多层H/1000,且≤20标高层高±5水准仪、钢尺检查全高±30截面尺寸基础±5钢尺检查柱、墙、梁、板±3表面平整度32m靠尺和塞尺检查角、线顺直3拉线、钢尺检查保护层厚度基础±5钢尺检查柱、墙、梁、板 5 、-3楼梯踏步宽、高长、宽对定位中心线±3钢尺检查 20、-0电梯筒井筒全高(H)垂直度H/1000,且≤30铅垂仪、钢尺检查阳台、雨罩位置5吊线、钢尺检查预留洞中心线位置10钢尺检查预埋螺栓位置中心线位置3螺栓外露长度 5、-0支承式锚具螺帽缝隙1张拉端预应力支承式锚具加每块垫板缝隙1筋的内缩量限值锥塞式锚具3观察、钢板尺检查夹片式有顶压3夹片式无顶压6~8锚固端保护层凸出式锚固端锚具≮50外露预应力筋≮50易腐蚀预应力筋≮50.综上所述,一项合格的混凝土工程的结构外观、结构性能、耐久力、化学物质含量等等必须满足相关标准,混凝土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混凝土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才能保证生产出安全的,有保障的相关工程,才有安全性可言。如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网站。



·工伤赔偿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工伤赔偿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不需要。 假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法律后果是什么 1、因为没有当事人的签名,在劳动仲裁时,当事人可以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并申请鉴定; 2、对伪造证据的,可以另案起诉,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酒店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儿童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一个国家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但是现实中存在很多酒店为了利益不惜雇用童工现象,对儿童的身心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一下酒店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从而做到坚决不用童工、发现使用童工主动举报,共同为儿童的身心健康...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签几年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签几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是对...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什么呢?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起止时间是多少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起止时间是多少?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权虽然具有担保物权的性质,但在本质上仍属于债权,不论担保物权还是债权都应受到时间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


·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好的工资可以改吗
      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好的工资可以改吗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不允许随意更改,而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自然不能随意更改。随意更改属于违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二、哪些情形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


·公司与同事打闹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公司与同事打闹受伤算不算工伤? 如果是自己的原因导致的,显然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


·劳动法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


·在单位受工伤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在单位受工伤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在单位受工伤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一、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


·入职不足半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入职不足半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