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填写要求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填写要求是什么?在公路建设过程中,评定资料的整理是关键一环。因为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是对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打分,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评定的载体, 是施工内业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填写要求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组成及工程项目划分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规定,质量评定是对分项、 分部、 单位工程和整个合同段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评定表式主要有五种: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合同段质量检验评定表和工程汇总表。因此开展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工作之前,要先将建设项目进行划分:(1)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 根据签订的合同, 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2)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如按工程部位划分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上、下部工程等。 由于公路工程里程较长, 可以按照3km路段为单元划分成多个子分部工程。(3)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例如路基土石方工程按照施工内容可划分为土方路基、石方路基、软土地基处理等。路基土石方工程和路面工程还可以根据整公里或自然段划分为多个子分项工程。
二、公
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填写要求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在具体填写过程中异议较多,理解不同,填写方法不同。主要填写的内容包括实测值或实测偏差值、平均值或代表值、合格率、权值、得分、减分、评分、质量等级等。在填写过程中,常遇到以下问题:(1)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中实测值或实测偏差值一列所列10个检测值偏少, 无法填写上百个的检测值。在此, 建议增加一个实测偏差值填写栏目较多的附表更方便填写。(2)对于路基路面的压实度、弯沉值、路面结构层厚度、水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半刚性材料强度等检查项目的合格率计算,应分别采用规范附表录所列数理统计的方法进行评定积分,并且要有单独试验检测表格记录检测结果。(3)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时,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按照路线前进方向1~3公里路段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但对小桥涵的评定如果按标准要求1~3公里的小桥涵和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进行评定,建议增加子分项,每座结构物单独评定后再汇总。总之,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整理是施工内业资料整理的重要环节,需要做到“全、准、严”,做到文件、资料项目齐全,不出现缺少文件和频率不足等现象,确保资料整理与施工进程同步;确保资料填写的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经得起推敲和检查; 在资料格式和组卷上,严把审查关,不合格的内业资料严禁进入工程档案室。以上就是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填写要求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是对公路工程进行检验评定打分,是公路工程质量的重要载体。在质量出现问题时,会起到追根溯源的作用。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可以访问我们网站,我们将尽力为您解答。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多久可以辞退?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多久可以辞退? 劳动法规定,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


·应该怎么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应该怎么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


·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
      法律赋予劳动者拒绝单位加班要求的权利,但要是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也是不能拒绝加班安排的。不过,现实中有的单位却以劳动者拒绝加班为由扣其工资。那像这样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是否合法。 一、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 用人单...


·事业单位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无论是企业或是事业单位,在聘用劳动者后,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然在劳动合同之中是可以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项的,也可以约定在劳动者被解除后可以获得怎样的补偿。一般来说,事业单位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一、事业单位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入职前签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出去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只有签署劳动合同之后我们的权益才受到法律保护。可是有的企业第一个月是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再正式签署劳动合同。下面我们来看看,入职前签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


·关于加班,有的情况下是由单位安排加班的,而有时候也是因为员工
      关于加班,有的情况下是由单位安排加班的,而有时候也是因为员工自己工作忙不完,而自愿自主的留下来加班,我们称之为自愿加班。那么员工自愿加班的情况下,能有加班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自愿加班能有加班费吗 员工自愿加班无须支付加班费 (一) 无论是劳动法还是...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怎么办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怎么办? 承包方应该学会利用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维护自身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


·因疫情不能上班扣工资吗?
      因疫情不能上班扣工资吗?疫情期间不能上班也不能扣工资的;2月3日至2月9日,这段时间,属于延迟复工期,延迟复工从法律定义来说,并不属于春节法定假期,而属于停工期。按照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以及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一、务农误工费标准如何计算?
      一、务农误工费标准如何计算?务农的误工费标准计算的方式主要是:第一、以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无固定收入人员误工费计算方法根据受害人能否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分为两种情况。前文已提到该类人员受自身法律意识影响,很难主动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如何不赔偿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如何不赔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


·劳动法规二次入职方面具体有哪些?
      在灵活就业时代,员工离职的情况非常普通。有时候,员工离职后,会因为特殊原因再次回到原工作单位,这时就需要办理二次入职手续。关于二次入职,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只是在劳动法中有侧面反映此类情况的条款。那么劳动法规二次入职方面具体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重点解读下。 一、劳动法二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