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居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双方结婚以后,难免会因为一些事情导致感情破裂,严重的话双方会暂时分居。婚姻法中有规定,分居达到一定时间后就可以进行离婚,但是很多人认为在分居期间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在分居起诉离婚时,也不知道财产该如何进行分割。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分居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一、分居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根据《婚姻法》第9条的立法精神,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居前的权利认定为夫妻共有,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违背。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分居期间取得财产应视作是其个人财产,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 993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四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悬殊的,相差部分多得财产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二、怎么证明分居?证明分居需要哪些证据?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有: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三、怎么样才算分居?
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2、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3、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在以上的资料当中,我们详细的为您介绍了,分居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问题。可以看出,一般来说,尽管夫妻双方分居,但是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分居期间的财产,也应当由夫妻共同来分割。我们要提醒您,分居并不代表着离婚,如果想要离婚的话,还需要证明分居期间的一切事宜。



·分居期间私生子算重婚罪吗?
      重婚罪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一项罪名,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哪些情况会构成重婚罪呢?很多人都想了解在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的时候有了私生子,会被认定为重婚罪吗?今天整理了一些关于分居期间私生子算重婚罪吗的资料。供您阅读。 一、分居期间私生子算重婚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


·没有登记结婚抚养权该怎么处理才好
      男女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建立的仅仅是一种同居关系,这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关系,但并不意味着在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男女然后解除了同居关系的话,也需要安排好孩子的抚养问题。不过一般没有登记结婚抚养权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如何证明对方转移财产?
      一、离婚如何证明对方转移财产?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已经开始转移财产,一定要小心谨慎,最重要的一步是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始着手收集: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


·夫妻签的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净身出户就是离婚后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这样的协议一般在婚前就已经签订,表面看来是对爱情和权益的双重保障,出轨一方承担责任,另一方则得到金钱作为补偿。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一、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是否还有赡养义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关系即行消失。所以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那么,虽然不是自己的孩子,但是很多养父母对孩子视如己出,把孩子抚养成人。于情于理,养子女不赡养父母是说不过去的。与养父母解...


·抑郁症婚姻无效是如何定夺的
      结婚是每个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选择和对方结婚时,应该考虑清楚是否适合。还有就是需要在确定两个人结婚时,要先了解清楚对方,是否有病史等。不要等到两个人结婚后才发现,那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那么在对于抑郁症婚姻无效是如何定夺的?还得请你接着往下看。 一、抑郁症婚姻无效是如何定夺的 ...


·其实子女们之间的感情生活有的时候最牵动老人们的心
      其实子女们之间的感情生活有的时候最牵动老人们的心,尤其是作为父母最不愿意见到的就是孩子在不幸福的婚姻当中苦苦挣扎,因此离婚官司当中双方的家人其实都是希望可以参与到其中的。所以有很多起诉离婚的男女双方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起诉离婚家人可以去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家人可以去吗? ...


·过错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过错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


·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也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通常夫妻离婚最多起诉几次?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往往都是需要起诉好几次,经过好几次处理之后,最终才会被判决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于是有的人就在咨询我们,究竟夫妻离婚最多起诉几次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夫妻离婚最多起诉几次 最多的是有几次,法律并没有明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