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当下,不管是现实社会还是网络社火中都有很多关于婚姻家庭法律咨询中心,这种咨询中心是为很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遇到了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来提供帮助的,那么下面我们主要来关注的是婚姻家庭法律咨询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一、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一)如何保护自己? ?


1、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受害人有权利提出请求,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和调解。


2、对于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其中对于情节恶劣的施暴者,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其给予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3、实施家庭暴力,致被害人轻伤以上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公诉,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4、经常、持续实施家庭暴力,给受害人身体和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二)、如何取证? ?


凡是能证明家暴的证据都可以向法庭出示,例如,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医院诊断治疗凭据、录音视频、家暴过后施暴者悔过写下的保证书、忏悔书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另外,如果受害人曾向妇联、居委会、村委会、单位等反映过家暴问题,相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二、面对家庭暴力有什么法律对策? ?


1、请求社会救助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这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救助措施。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2、起诉离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审判实践中,对家庭暴力案一般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只要家庭暴力证据充分,法院会支持受害者的请求作出离婚判决。

以上就是关于婚姻家庭法律咨询家庭暴力问题的解答,婚姻家庭法律咨询是现代社会的新型产业,这种咨询公司给很多需要咨询家庭婚姻的人带来了方便,并且这种咨询公司对于家庭婚姻的咨询版块分类细致,简单明了。更多关于家庭婚姻法律咨询的信息请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夫妻离婚探视权能接孩子吗
      夫妻离婚探视权能接孩子吗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般探视为逗留式探望,即是在约定或判定的时间内,由探望人把孩子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的方式。二、离婚一方违反探视...


·不兑现离婚协议如何维权
      不兑现离婚协议如何维权 一、不兑现离婚协议如何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


·协议离婚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


·没有离婚被剥夺探视权合法吗
      随着近年来离婚率的不断上升,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困扰很多夫妻的是夫妻财产的分配和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甚至有一方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前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然而很多人却不知道没有离婚被剥夺探视权合法吗?下文中将带来与探视权有关的具体介绍。 一、没有离婚被剥夺探视权合法吗 根据...


·抚养费及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状需要写明什么抚养费及
      抚养费及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状需要写明什么抚养费及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状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二、抚养费的承担方式1、由父母双方...


·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判离婚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判离婚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重...


·新婚姻法抚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抚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很多小夫妻结婚后不久就有了自己的孩子,抚养孩子是为人父母的义务,也是法定责任。我国婚姻法是调整公民婚姻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里面对结婚、抚养权、共同财产等进行了比较细致的规定。那么,新婚姻法抚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


·国家赔偿法不予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在诉讼案件当中,由于检察院方面的原因或者是审理环节的错误,偶尔会出现冤假错案的情况,国家对于冤假错案中的受害人是予以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有着一定的标准以及范围。针对国家赔偿法不予赔偿的情况有哪些该问题在本文中进行了分析以及说明。 国家赔偿法不予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1、立法赔偿 ...


·起诉离婚在哪里开庭,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如果出现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是有财产纠纷或者是抚养权纠纷的话,就需要通过司法的方式来处理这些问题,但对此很多人都是没有经验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起诉离婚在哪里开庭,不知道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那具体来说起诉离婚在哪里开庭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起诉离婚在哪里开庭 提起...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大家肯定都有所了解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您肯定都有所了解,原因就是前几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例非常的多。对于超生的现象我们国家规定了是必须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呢? 征收时限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婚姻登记无效情况都有哪些
      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可以知道,能够认定夫妻婚姻无效的情况下有以下几种,1、任何一方存在重婚情况的。2、男女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男女中任何一方尚未到法定婚龄的。一、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