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由于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思想较为开放,故而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着虽未结婚,但是以婚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双方。在此种情况下,同居关系欲解除之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若双方都需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会需要对方提供一些证据,那么,你是否知道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一、未婚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

父母分开对孩子本来就不太好,所以希望父母更多地从孩子的角度考虑,孩子跟着谁更适合就让他跟着谁。如果双方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向法庭摆明情况,从经济能力、教育能力、之前与孩子的关系、良好生活习惯等方面表明自己适合抚养孩子。

二、需要哪些证据

具体来说,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是格外重要的:

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比如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纳税凭证、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

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的优势,比如房屋产权证、小区治安较好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区环境安静能保障孩子的休息等。

3、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比如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当事人,或者证明自己工作有足够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健康成长,相比对方经常加班、工作压力大、没有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4、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一般法院都倾向于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承受父母离异的重大变化。比如女方可以证明自孩子出生至今都全职照顾孩子,与孩子朝夕相处,相比对方仅工作之余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5、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证明对方已有恋人且有结婚的可能,或者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此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继父继母等因素也都有可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除了上述证据之外,法律还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儿童一般由母亲抚养,但是父亲能证明孩子母亲有严重传染疾病、精神疾病,或者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话,孩子可以随父亲共同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律未明确规定其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之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此外,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双方情况判决子女抚养权,但当时的情况若发生变化,当事人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改变抚养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对于未婚子女的争夺,双方都是需要提供诸如能给孩子提供较好的生活环境的证据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也会参考这些证据。其实,在实践中,未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与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规则是一样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吗?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财产分割协议书是用于约定协议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规定所订立的协议书只要约定清楚双方责任,分割方式比例,又无任何违法条件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范无需公证也有法律效力。二、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


·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
      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 一、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 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是可以重新起诉的,起诉只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


·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很多时候夫妻离婚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内有婚外情行为,但实践中,需要用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是存在婚外情行为,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无法离婚。那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法庭认定对方出轨,证据很关键。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


·抚养权变更,需要如何办?准备什么材料
      要准备双方原先离婚的法律文书。二、要准备对方不具备抚养小孩的条件或能力。三、要证明你有抚养小孩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条件或能力。四、一般不能再要求重新分配原离婚协议已分割的财产,除非对方在隐瞒财产导致没有分配的情况,可在规定时间内要求重新分配。《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


·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法律规定的救济方式是什么?
      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法律规定的救济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法律规定的救济方式是什么? 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法律规定的救济方式是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


·一、离婚时财产没有处理怎么办?
      一、离婚时财产没有处理怎么办?离婚时财产没有处理可以重新起诉或者协商解决,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


·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怎么写?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协议离婚,您都好聚好散。在有孩子的夫妻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但是您比较疑惑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权要怎么写,下面让我简单的给您介绍一个模板。甲方:性别:男出生年月: 住...


·一、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无效规定有哪些?
      一、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无效规定有哪些?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


·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是怎样的
      摆脱了过去思想的束缚后,都知道现在婚姻自由,如果在婚姻关系存在胁迫,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而结婚的,都是属于无效婚姻的一种表现,而当事人有不自愿的态度就可以申请婚姻无效,那么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是怎样的 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妻子有外遇离婚财产怎样判?
      婚姻是两个相爱的人的结合,但是如果双方在生活的过程中出现各种矛盾而不能持续下去时,往往会选择结束婚姻,而离婚后又又财产问题、孩子的飞扬问题等等,法律都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如果法院知道妻子有外遇离婚财产怎样判呢?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


·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
      因为军人对国家的贡献巨大,法律对于军婚有特殊的保护,对于离婚的条件要求都做了相关规定,那么对于现役军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法律有没有规定呢?今天整理了关于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 对于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法律没有做出特殊的规定,同普通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