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存在的书面证明,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劳动合同又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实践中,不管是解除哪种合同,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您知道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满足哪些条件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以下十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五种情形下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还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这五种情形是: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固定期限合同虽然没有确定的合同期限,但是不代表没有合同的终止时间,一旦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要求,就有可能被要求终止,其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很有可能引起很多矛盾的发生,所以在签署前,一定要认真的阅读合同的内容,考虑清楚,以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产生。如您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可咨询 网的在线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问题。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


·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来做
      在日常生活中,工作中受伤的事情时有发生,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有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采取工伤取证的方式来享受工伤待遇。那么如正确地去工伤认定劳动局取证呢?下面看看我们的总结吧。一、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来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


·主动离职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主动离职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等。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公司违...


·仲裁缺席可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吗
      在工作中,企业与员工发生纠纷的事件不少。一些企业,无视劳动法,对员工任意剥削。我们在工作中,或多或少都可能遇到过企业侵犯我们权益的情况,若是在自己承受范围内,很多人也就算了。但若存在严重的情况,有些员工就会通过法律来解决。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仲裁缺席可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吗? ...


·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
      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 建设方拿到工程项目后,会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收到招标书后,有意向的施工方应该对招标信息全面了解,然后组织编写投标文件,并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将文件送达到建设方手中。为了确保投标顺利,必须要做到提交的资料齐全。那么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现在我们...


·试用期间提前7天辞退员工合法吗?
      试用期间提前7天辞退员工合法吗? 一、试用期间提前7天辞退员工合法吗? 没有规定需要书面通知,只要求说明理由,除了不符合录用条件还有其他条件的,如何证明由公司负责举证,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无故旷工辞退员工不用赔偿吗?
      无故旷工辞退员工不用赔偿吗 一、无故旷工辞退员工不用赔偿吗? 无故旷工辞退员工不需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劳动争议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当今社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越来于强,即使如此很多企业仍然克扣工资或者倚强凌弱,导致诸多的劳动纠纷,当然劳动纠纷发生的原因不止如此,当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也许最关心的就是劳动争议律师是怎么收费的,下面就来谈谈。律师费的支付标准,除少数省市有指导性意见外,大多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要给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要给补偿金吗? 《劳动法》只规定了企业在协商解除、无过失性解除以及裁员情况下,企业需要按照法律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形下,企业并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其在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


·工伤认定书撤销的条件是怎样?
      工伤认定书撤销的条件是怎样? 一、工伤认定书撤销的条件是怎样? 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认定工伤的,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