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一、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1、融资主体不同。

传统的公司融资是以项目发起人作为融资的主体,银行或其他资金提供者是否向该公司贷款或投入资金,一方面取决于该公司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取决于公司的总体信用状况。因为公司融资不仅以公司的未来收益偿还贷款,还以公司的其他资产作为担保。项目融资的融资主体即是项目公司本身,银行或其他资金提供者能否如期投入资金,完全取决于项目的未来收益,追索也仅限于项目的未来收益和项目建成后的资产。

2、融资基础不同。

在项目融资中,贷款人能否给予项目贷款主要依据项目的经济强度,考虑项目在贷款期内能产生多少现金流量用于还款,贷款的数量、利率和融资结构的安排完全取决于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而传统融资主要依赖于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

3、追索程度不同。

项目融资属于有限追索或无追索。贷款人可以在某个特定阶段或规定的范围内,对项目借款人追索。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任何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义务之外的任何财产。传统融资方式属于完全追索。借款人必须以本身的资产作抵押,如项目失败,而该项目不足以还本付息,贷款方则有权将借款方的其他资产作为抵押品拍卖,直到贷款本息偿清为止。

4、风险分担不同。

采用项目融资方式的都是大型项目,它投资巨大,建设期长参与的利益相关者众多,并且会经常吸引外资。因此,其风险种类有信用风险、完工风险、生产风险、市场风险、金融风险、政治风险、法律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环境保护风险、国家风险等。利益相关者通过严格的法律合同可以依据各方的利益,把责任和风险合理分担,从而保证项目融资的顺利实施。而传统融资的项目风险往往集中于投资者、贷款者、担保者,风险相对集中,难以分担。

5、债务比例不同。

项目融资可以允许项目发起人投入较少的股本,进行高比例的负债,对投资者的股权出资所占的比例要求不高,可以实现90%以上的负债。在传统融资方式下,一般要求负债率在40 %-60%之间,投资者自由资金的比例至少要达到40%以上才能融资。

6、会计处理不同。

项目融资是资产负债表外的融资,项目的债务不出现在项目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上的融资。在传统公司融资中,项目债务是投资者债务的一部分,出现在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上。

7、融资成本不同。

项目融资与传统融资相比成本较高,这主要是由于项目融资的前期工作量非常大,又是有限追索性质造成的。项目融资的成本包括融资的前期费用和利息成本两部分。

二、什么是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指为建设和经营项目设立新的项目法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还贷。其基本特点是,项目的投资决策由项目发起人(企业或政府)作出,项目发起人发起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财务独立,以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来偿还债务,并以自身的资产承担债务担保责任。债权人仅对项目本身的资产和盈利能力具有追索权,而对项目发起人没有追索权。在这种融资结构安排下,项目能否还贷仅仅取决于项目是否有可靠充足的财务效益,因此又称“现金流量融资”。同时,这种融资组织形式下,债务和股本的结构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项目的现金流量及项目的还本付息风险,因此又称为“结构式融资”。项目融资组织形式下的投资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现有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并在此基础上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的投资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现有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并在此基础上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

三、什么是公司融资?

公司融资,又称企业融资,是指由现有企业筹集资金并完成项目投资建设的组织形式。在这种组织结构安排下,不组建新的项目法人,项目由现有企业发起,现有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承担投资风险,也承担决策责任。现有企业除投人权益资金外,还以其自身信用为项目筹集债务资金,并承担项目负债融资的债务风险。整个现有企业(包括项目本身)的现金流量和资产都可用于偿还债务,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公司融资组织结构下的投资项目,既可以是利用原有资产的改扩建项目,也可以是新建项目。

总的来说,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有融资的主体和基础不同、追索权特征不同、还款来源不同、担保结构不同等方面。另外,项目融资的会计处理方式与公司融资也大有不同,其融资债务是不会出现在项目投资者的负债表上的融资的且项目融资成本较高,相反则公司融资的成本较低。





·一个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法人代表么? 按照公司法规定
      一个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法人代表么? 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时候,要从经理、总经理及董事中选出一个自然人担任公司法人。在公司内部,法人的地位十分重要,其可以代表公司签署各种法律文件,洽谈业务。那么,一个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法人代表么?下面我们根据公司法有关知识给...


·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一般怎么写?
      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一般怎么写? 公司并购重组涉及到股权转让、资产负债处理及人员调整等,其中会涉及到公司商业机密。做好保密工作对于双方来说非常重要。鉴于此,需要双方签署一份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来确保双方各自履行保密义务。那么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和您...


·企业融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企业融资在一个企业发展的过程当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因为对于企业来说,资金周转可能会发生一些状况,所以需要进行融资,当然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融资概念并不是清楚,因此想要了解一下,企业融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一、企业融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企业融资是指企业从自身...


·分公司签合同盖总公司的章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签合同盖总公司的章有法律效力吗?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该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


·企业可以辞退癌症患者吗?
      企业可以辞退癌症患者吗 在医疗期内是不可以的,如果医疗期已满但是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30天之后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


·与总公司签合同能否诉分公司
      与总公司签合同能否诉分公司这样是不可以的,以分公司名义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分公司欠付卖方货款,卖方同时起诉分公司、总公司为共同被告的,法院一般判令分公司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最终应由其所属的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


·公司可以回收小股东股权吗?
      公司可以回收小股东股权吗?是可以的;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


·什么是投资担保公司?
      什么是投资担保公司? 投资担保公司的设立是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作为一个金融机构,自然要受到法律的监管,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公司业务,否则就是违法行为,那么什么是投资担保公司?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些整理,关于投资担保公司的设立以及工作流程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


·到开发区如何注册空壳公司?
      在开发区如何注册空壳公司?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3、签订租房合同:你要与你所租的办公室的房东签定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4、买租房的印花税。5、编写“公司章程”:“...


·一、保险公司的监护人责任险是啥?
      一、保险公司的监护人责任险是啥? 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监护人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法律上认定的...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税务处理原则 无论是存续分立还是新设分立,119号文按股权价款支付方式的不同,将其又进一步分为免税分立和应税分立。 1、免税分立的税务处理。如果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分立企业股权以外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支付的股权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