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军人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是一样的吗?作为特殊的一类群体,关于军人离婚的问题是怎么样的呢?军人离婚是直接去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吗?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军人离婚的注意事项的法律问题。

一、军人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国《婚姻法》有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提出离婚的要求时必须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但是如果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其中婚姻中的重大过错大致包括一下几种:

1、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犯有重婚或者婚外恋、婚外性行为;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经家人屡次劝说仍不予悔改。

二、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

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1、军人财产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2、军人住房补贴分配

目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军人离婚的注意事项的问题解答,更多关于军人离婚方面的问题,如军人离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的区别在哪里?如果您想知道这些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老公精神病要不要离婚?
      老公精神病要不要离婚?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离婚证;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进而确定婚姻关系是否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


·通常情况下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
      当今社会虽然经济不断发展,但是很多人的家庭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好多人因为家庭经济的原因而离婚,当然也不排除那些确实感情上存在问题的,不过就现实而言中国的离婚率确实有了名校的提高。那么对于残疾人而言,因为自身身体受限制的原因,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成了一个问题,至于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


·离婚婚内出轨赔偿是否存在
      离婚婚内出轨赔偿是否存在 离婚后再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一般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条到第1063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


·一、离婚时婚内财产的定义是什么?
      一、离婚时婚内财产的定义是什么?婚内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


·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在父母离婚的当时就需要确定下来,一方实际获得孩子抚养权,而另一方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日后也是可能出现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那究竟该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


·存疑不起诉申请国家赔偿成功率高吗?
      一、存疑不起诉申请国家赔偿成功率高吗? 存疑不起诉申请国家赔偿成功率是很高的,因为检察机关作出的存疑不起诉的决定,实质上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侦 查,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而作出的最终确认。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是没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犯罪事实而作出的无罪结论。从法律意义上来...


·一、夫妻财产共用部分有哪些内容?
      一、夫妻财产共用部分有哪些内容? 夫妻财产共用部分主要包括: 1、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如工资、承包收益及从事多种经营的收益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专利权所得、稿费等)...


·女方怎样才能争取到抚养权?
      女方怎样才能争取到抚养权?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一)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二)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


·结婚登记错误离婚应该怎样办理
      结婚登记错误离婚应该怎样办理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


·抚养遗赠协议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抚养遗赠协议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抚养遗赠协议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时间。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如下。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