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短信诈骗没有骗到钱成立诈骗罪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今电信诈骗是比较猖獗的,而这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短信诈骗,一般在进行诈骗的时候会根据实际诈骗所得的财物数额定罪处罚,那此时要是短信诈骗并没有骗到钱的话,这种情况下还成立诈骗罪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短信诈骗没有骗到钱成立诈骗罪吗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还没有实际骗取到钱额,但是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未遂。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2、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3、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上述第1、2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在短信诈骗中,本来就是以诈骗数额巨大的财产为目的,对外发送了十倍以上的五千条信息的,会以诈骗罪未遂进行处罚。

成立诈骗罪将会被判处的刑罚,如下所示:

1.触犯诈骗罪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要是有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注意,“数额巨大”的具体规定是: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八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短信诈骗怎样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要是进行短信诈骗在没有骗到钱的情况下,要是具有上述三种情节之一的话,那此时也是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不过此时仅仅是以诈骗罪未遂处理,相比之下对行为人做出的处罚就不会是那么严重。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刑法中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二、生产、销售假药立案标准生产、销售...


·当拒执罪被判之后还需要还钱吗?
      现代社会存在大量的经济交流,那么就不可避免的出现经济纠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最多的就是借钱不还了。对于这种民事案件,国家有相应的法条“拒执罪”。那么被法院判决拒执罪被判之后还需要还钱吗?对于这种问题,我想大部分人都不了解,那么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拒执罪被判之后还需要还...


·放纵走私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走私犯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逃汇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后者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与控制,防止偷逃关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该进出口的物资进出口。它与进口贸易及其关税紧密联系在一起。2、走私罪对象逃...


·安徽省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绝大多数人表面上风光无限的生活,那也是因为别人在背地里比平常人付出了更多的努力,但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知道,想要给自己和家人创造幸福的生活条件是要依靠自己的双手辛勤去创造的,绝非是通过坑蒙拐骗的这种方式诈骗他人的金钱。下面本站我们主要给您介绍的内容是,安徽省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


·刑事诉讼法中拘传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众所周知,在刑事案件发生时,犯罪嫌疑人是必须要配合警方的调查,但是经常会有这种情况,有很多犯罪嫌疑人不愿意接受调查并且以各种理由逃避和推脱调查,这个时候公安机关和相关的执法机关是有权利对犯罪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的,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拘传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拘传的条件 根据《民...


·破坏生产经营罪秩序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有些人会由于报复等原因而将他人用于生产经营的设备毁坏或将他人用于农耕的工具破坏,这种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给他人或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将会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那破坏生产经营罪秩序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立...


·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毁容应该赔多少
      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毁容应该赔多少?故意伤害造成毁容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的,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


·强迫卖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强迫卖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一、强迫卖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 本罪首先直接侵犯了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输血工作是社会 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社会...


·刑法中规定网络诈骗要判几年?
      刑法中规定网络诈骗要判几年?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


·寻衅滋事罪判刑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犯罪中行为人的动机往往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这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因此是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那么该如何对寻衅滋事罪判刑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寻衅滋事罪判刑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