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公路工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城市道路交通是否顺畅,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当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会请专业机构对其进行质量验收和评定。那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等级是怎么划分的?现在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公路工程质量检验等级是怎么分的?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分部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则分部工程质量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二、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方法是什么?

1、分部工程质量鉴定方法。

工程实体检测以本办法规定的抽查项目及频率为基础,按抽查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平均乘100作为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检查发现的缺陷,在分部工程实测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

2、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方法。

根据分部工程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单位工程得分,再逐级加权计算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内业资料审查发现的问题,在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减去内业资料扣分为该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得分。

三、公路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是如何划分的?

1、单位工程。

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中桥、隧道以每座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分为多个合同段施工时,以每个合同段作为一个单位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按合同段纳入相应单位工程,桥梁工程按特大桥、大桥、中桥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

每个合同段的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桥、涵洞、支挡、路面面层、标志、标线、防护栏等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桥梁上部、下部、桥面系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隧道衬砌、总体、路面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机电工程监控、通信、收费系统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按其专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等级分为三级,分别为工程质量优良、质量合格和质量不合格。公路工程质量检验包括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首先从分部工程开始。如果全部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并且评分均大于90分的,该公路工程就可以被认定为工程质量优良。


·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需要拿什么资料
      做工伤认定的时候,可能稍微了解的公民都知道,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期准备工作是比较繁琐的。在把所有的材料提交完毕以后,社保局就会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毕以后,肯定劳动者是比较关注结果的,等结果出来以后,肯定是需要去取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需要拿什么资料? 一、...


·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哪些在当下社会,因为网络和媒体获取信息的快速和便捷,我们很容易看到或者听到一些关于劳动争议的事件。在发生了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双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争议,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几种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


·结婚的聘金钱离婚时归谁?
      结婚的聘金钱离婚时归谁? 一、结婚的聘金钱离婚时归谁? 夫妻离婚后,结婚的彩礼归哪一方所有,依据具体的情形而定,如果男女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共同生活等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一、劳动合同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及优缺点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及优缺点 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不在少数,发生劳动争议以后不是逃避而是积极的去解决劳动争议,解决好劳动争议是解决企业内部矛盾的关键。劳动争议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处理,也有着自身的优点和缺点,但是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及优缺点很多,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深入的了...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什么时候可以领到最后工资,是您一直关心的问题。每个人都是希望自己的劳动没有白费,虽然已经结束了劳动关系,对曾经付出的劳动,劳动者是有权利得到相应的报酬的。以下是我们为你整理的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什么时候结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工作间隔时间猝死算不算工伤
      工作间隔时间猝死算不算工伤?符合法定条件的才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
      我国法律有严格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生效条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会无效。具体来讲,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


·企业职工办理病退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职工在达到了一定年龄之后就可以申请办理退休,而要是之前参加了养老保险,并且此时也满足了条件的话,则就可以每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金。而现实中有的职工在年龄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却也提前申请了退休,主要是申请病退,那企业职工办理病退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东莞大旗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东莞大旗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我们知道任何一家企业公司都要有主要负责人,一般就是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在法律上叫做法人,对公司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导向作用,通常会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方向,因此对法人的职权以及义务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说明,那东莞大旗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


·四川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四川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是否能够过关对于项目所有人来说直接影响到工程成本是否能够通过营利赚回来,所以工程负责人在施工途中必须做到严格遵守管理规定的每一项内容。但是很多人对工程监管方面的规定不是很了解,下面随我们学习一下四川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一、四川工程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