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发生手指骨折工伤时,受伤的劳动者一定要学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有关单位申请手指骨折工伤赔偿。至于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可以在做好伤残鉴定之后向律师或相关部门咨询。现在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一、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要注意的是,按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手指骨折工伤及伤残等级认定和鉴定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其中工伤的认定特别重要。根据了解,在发生手指骨折工伤后,一定要先进行工伤即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就是按照工伤及伤残等级认定和鉴定来进行。申请工伤赔偿是工伤职工的权益维护。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的具体内容,希望可以帮助您解决问题。更多问题可咨询的律师。



·工伤鉴定迟到是否可以要求退钱
      其实,时间观念是您在生活中会一定要引起注意的问题。很多情况下,一些重要的场合如果迟到的话,其实对自己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比如说在做工伤鉴定的时候,鉴定机构和自己肯定约定的有做鉴定的时间,在提交了资料,缴纳了鉴定费用以后就可以鉴定了。那么工伤鉴定迟到是否可以要求退钱? 一、工伤鉴...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混凝土工程的内容是什么?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混凝土工程的内容是什么 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碾压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等定额共65节。 二、混凝土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者外,均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成品实体方 三、现浇混凝土、碾压混凝土、预制混凝土部分包括预制混凝土构件吊(...


·未成年工是指多少岁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标准是什么
      虽然在未成年人里面具体分为了童工和未成年人,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清楚究竟童工是多少对,而未成年工是指多少岁。这样就无法准确区分开童工和未成年工,那也就不能判断单位雇佣未成年人的行为是否合法。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未成年工是指多少岁吧。 一、未成年工是指多少岁 我国劳动法规...


·劳动仲裁决定可以强制执行吗?
      劳动仲裁决定可以强制执行吗?劳动仲裁决定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但是,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胜诉后...


·被迫辞职后是否有补偿金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
      被迫辞职后是否有补偿金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


·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
      工资是劳动者最为关心的也是其工作的动力,可每到发工资的时候都会发现发的工资不是约定的数额,有一部分已经被单位扣掉了,那么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对此,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


·一、因为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因为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非常大的,所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非常大的,所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非常仔细和小心,防止出现合同效力问题,如无效、效力待定等问题。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应当适用《合同法》第三章关于合同的效力的规定。但是《合...


·工程建设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受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影响,有时候
      工程建设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受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影响,有时候会出现质量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则可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加强工程质量验收工作非常有必要。质量验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那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内容...


·一、工伤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有什么?
      一、工伤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有什么? 1、伤残金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5)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6)六级伤残为16个月...


·中国建筑工程结算方式有哪些?
      中国建筑工程结算方式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结算方式 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