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有许多农村地段,政府会征用一些土地地段,为了给予拥有此地段的拥有者一些补偿,政府实施了征地补偿标准。政府会根据土地价值,土地面积,土地类型,人均耕地数量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最低生活收入水平等因素,实行相对应的标准。那么在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呢?


一、渭南高新区拆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

1、为保障渭南高新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切实保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渭南高新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办法。

2、在渭南高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涉及拆迁安置补偿的,适用本办法。

3、本办法所指的拆迁人是渭南高新区征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征迁办);拆迁安置补偿的组织实施单位是被征地拆迁村庄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被拆迁人是指对被拆迁的建(构)筑物拥有合法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

4、拆迁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安置、限期拆迁的原则,实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5、村民所属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以户为单位进行,计户以宅基地审批文件或登记底册为依据。

6、本办法中的补偿安置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村民身份;

(2)属于被拆迁村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集体分配;

(3)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具有被拆迁村庄的合法户籍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具有对被拆迁的建(构)筑物和其它地面附着物的合法所有权;

(5)户口在拆迁安置期间迁出的现役军人(战士)、在校大学生、服刑人员;

(6)祖遗户。

7、拆迁安置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拆迁补偿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具有勘测、拆迁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符合相关规定的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勘测和补偿价格的评估。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对勘测、评估结果有争议时,可申请区规划土地局与被拆迁人所在街道办事处共同裁定。

9、被拆迁村庄范围内的村、组办公用房、公共设施及其附属物,由拆迁人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的重置成新价格一次性给予补偿。

10、拆除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和批准时明确不予补偿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其剩余使用年限的重置成新价格给予补偿。非法占用土地、非法买卖宅基地建设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拆迁通告发布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11、被拆迁人因安置房建设需要过渡的,由被拆迁人自行安排过渡,并由拆迁人按照下列标准支付过渡费:对符合本办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的被拆迁人,过渡费标准为每宅院每月500元。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次性发放18个月的过渡费,其余过渡费按月支付。因建设等原因造成被拆迁人在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后30个月内未迁入安置房的,从第31个月开始,由拆迁人按照原过渡费发放标准的两倍向被拆迁人支付过渡费。安置房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被拆迁人拒不迁入的,停发过渡费。

综上所述,村民要拥有政府规定范围内的土地征用,想要给予补偿,必须拥有合法村民身份,以及相关土地拥有权,才可向政府申请补偿。政府将给予集体分配补偿。参考我们提供的渭南征地补偿办法,如有疑问,请找专业人士再进行专业咨询。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城镇化的发展,多少都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并且在此过程中,肯定会给予被征地人一定的补偿,来弥补给其带来的损失。对于征地补偿,很多被拆迁人的子女都会有一个疑问,即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解答。独生子女征地...


·上海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


·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我们在进行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在进行抵押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需要的条件才可以进行抵押。那么,对于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的限制条件都是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判断的条件的,教您进行判断是否可以抵押。 一、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1、...


·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什么?征地程序和房屋拆迁程序有哪些?
      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什么?征地程序和房屋拆迁程序有哪些? 一、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农村征地拆迁行为实际包括了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和拆迁房屋两个阶段。 二、征地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


·缓刑去外地可以吗
      一、缓刑去外地可以吗被判缓刑可以去外地,但是需要经过所在社区矫正机构的批准。被判缓刑的人员实行社区矫正,也就是说缓刑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如果要离开所在市县,需要经过社区矫正机构的批准。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变更居住的事先需要司法行政机关的批准,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居住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相关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相关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是指城镇土地来说的,国有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在使用和申请上都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和流程,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年,相关又有哪些内容呢,我们就这一问题查阅为您查阅到关于国有土地的规定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


·征收土地方协议范本如何写?
      征收土地方协议范本如何写? 土地征收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征地事务所(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村村委会(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丙方)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依照乡镇土...


·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 2017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


·梅州土地使用证贷款可行吗?
      梅州土地使用证贷款可行吗? 资金周转不灵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遇见过,小额的可以找亲戚朋友大额的只能找银行等金融机构,而后者大多为抵押贷款。我们在进行抵押贷款时所出示的抵押品必须与所贷金额的价值大体一致,但具体的哪些物品可作为抵押贷款很多人都不是特别清楚,就如梅州土地使用证贷款...


·2023年农村征地新政策有哪些变化?
      农村征地新政策有哪些变化? ?农村征地新政策有哪些变化? 变化一:补偿方式增加,从3分到5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新增了村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用。 变化二:...


·地方不执行公司法43条是怎么规定
      地方不执行公司法43条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制定的最终目的主要还是为了统一规范公司的运营状况,所以无论如何,公司法的总体原则还是公司在自主经营的时候,可以适当的灵活多变。因为我国公司法当中不可能全面的概括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实际遇到的问题,所以有些法条可能有些公司并不能具体的执行。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