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有许多农村地段,政府会征用一些土地地段,为了给予拥有此地段的拥有者一些补偿,政府实施了征地补偿标准。政府会根据土地价值,土地面积,土地类型,人均耕地数量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最低生活收入水平等因素,实行相对应的标准。那么在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呢?


一、渭南高新区拆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

1、为保障渭南高新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切实保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渭南高新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办法。

2、在渭南高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涉及拆迁安置补偿的,适用本办法。

3、本办法所指的拆迁人是渭南高新区征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征迁办);拆迁安置补偿的组织实施单位是被征地拆迁村庄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被拆迁人是指对被拆迁的建(构)筑物拥有合法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

4、拆迁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安置、限期拆迁的原则,实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5、村民所属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以户为单位进行,计户以宅基地审批文件或登记底册为依据。

6、本办法中的补偿安置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村民身份;

(2)属于被拆迁村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集体分配;

(3)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具有被拆迁村庄的合法户籍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具有对被拆迁的建(构)筑物和其它地面附着物的合法所有权;

(5)户口在拆迁安置期间迁出的现役军人(战士)、在校大学生、服刑人员;

(6)祖遗户。

7、拆迁安置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拆迁补偿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具有勘测、拆迁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符合相关规定的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勘测和补偿价格的评估。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对勘测、评估结果有争议时,可申请区规划土地局与被拆迁人所在街道办事处共同裁定。

9、被拆迁村庄范围内的村、组办公用房、公共设施及其附属物,由拆迁人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的重置成新价格一次性给予补偿。

10、拆除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和批准时明确不予补偿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其剩余使用年限的重置成新价格给予补偿。非法占用土地、非法买卖宅基地建设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拆迁通告发布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11、被拆迁人因安置房建设需要过渡的,由被拆迁人自行安排过渡,并由拆迁人按照下列标准支付过渡费:对符合本办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的被拆迁人,过渡费标准为每宅院每月500元。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次性发放18个月的过渡费,其余过渡费按月支付。因建设等原因造成被拆迁人在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后30个月内未迁入安置房的,从第31个月开始,由拆迁人按照原过渡费发放标准的两倍向被拆迁人支付过渡费。安置房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被拆迁人拒不迁入的,停发过渡费。

综上所述,村民要拥有政府规定范围内的土地征用,想要给予补偿,必须拥有合法村民身份,以及相关土地拥有权,才可向政府申请补偿。政府将给予集体分配补偿。参考我们提供的渭南征地补偿办法,如有疑问,请找专业人士再进行专业咨询。








·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由他人代签,土地如何确权?
      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由他人代签,土地如何确权? 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提出的“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实施农村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合同由发包方村组干部或他人代签的承包地: 1、承包方对...


·农村宅基地动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


·土地使用方式有哪几种分类?
      土地使用方式有哪几种分类?一、土地使用方式有哪几种?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八大类: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其中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归入三大类中农用地的二级类,分类标准没有区别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归入建设用地二级地类,没有明...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又称农业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 如何依法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


·山东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山东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现有的土地并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城市的发展已经不能离开拆迁,但是拆迁工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征地拆迁涉及到多方的利益,经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纠纷。那么山东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山东...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国家规定下列土地类型可以抵押: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想要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限的话,其实方法有很多种,但是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了,当然对于出让方式来说其自身也是有很多的方式的,而且不同的方式也有不同的注意点,下面给您简单的说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1、内...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2、现场勘查乡(镇)...


·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纠纷是生活中十分常见的一类纠纷,这类纠纷之所以发生的如此频繁,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不规范条款导致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带来了一篇规范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6年房地产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


·2023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怎么规定的照目前各政府的建设规划情形来看,未来农村的拆迁改造工作将市政府市建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不过对于农村的村民来说,农村土地的价值再怎么样也是要低于城市土地价值的,不过虽然价值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的类别要比城镇土地补偿的类别多一些。农村的村...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一)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14元。依据财综[2009]24号 (二)土地管理费:使用土地每平方米0.4元;征用土地,不超过征地总额的3%。依据鲁价发[2001]30号文件规定。 (三)土地出让金:根据不同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