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该如何办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时一种解除夫妻双方关系的法律行为,解除的效果是指在离婚后双方的债权债务由各自承担,所以在离婚时,需要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立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在我国,离婚有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不同的方式的办理流程是不一样的,具体该如何办理呢?




一、协议离婚的办理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但有一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对离婚的效力,《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有权就:“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当事人请求变更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同样也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

(二)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由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的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离婚登记的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

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婚后子女抚养或遗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一)诉讼离婚中的两项特殊保护

1、在诉讼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2、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4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

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夫妻双方需要自行协商处理权利义务关系,诉讼离婚则需要法院裁决,这也是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最大的区别之处。为了缓解司法压力,提倡在感情破裂后,协议离婚,即使是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法院在开庭之前,也是会安排调解的。


·婚外找小三怀孕属于重婚罪吗?
      婚外找小三怀孕属于重婚罪吗不管女方是否明知男方已婚,在怀孕的情况下不一定就构成重婚。因为重婚需要具有以下两种形式之一:(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


·夫妻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
      起诉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也就是在法官的审理下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此时需要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才有可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具体来说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比较好呢?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有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


·协商离婚后不要孩子抚养费可以反悔吗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能看到夫妻双方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幼小的孩子则判给一方成为单亲家庭孩子进行抚养,年轻气盛一时冲动之时只为了要离婚或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放弃了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权利,但往往过后又因为自身工作压力或者经济能力的原因想再要求离婚的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到底协...


·小三起诉男人重婚可以吗?
      小三起诉男人重婚可以吗?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告对方重婚罪。需要准备证据包括:1、本人的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娘家给的嫁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娘家给的嫁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嫁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进行了物权公示等作为认定嫁妆归属的参考标准。 所谓嫁妆,是女方出嫁时,娘家为女儿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车子房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女方...


·离婚起诉之后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离婚起诉之后一般多长时间开庭?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


·谁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之后,可以办理一个公证,来加强该协议的法律效力。那,此时谁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确定主体资格的大事。可能多数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谁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


·离婚后的一方无收入是否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的一方无收入是否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的一方无收入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抚养是父母对子女的基本义务。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


·刑事起诉书能给家属吗
      刑事起诉书能给家属吗 一、刑事起诉书能给家属吗 不能,除非辩护人是家属。刑事案件的起诉书的副本要在开庭前十日送达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就是如果家属是被告人的辩护人的话,那么法院就会将刑事起诉书送达给辩护人(即家属),也只有这种情况下是送达家属的。如果家属不是辩护人的,那么则家...


·想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孩子无疑是婚姻中夫妻双方需要共同面对的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而离婚时夫妻双方也面临着抚养费的给予与接受,离婚时的抚养费就成了许多怨偶所争执不休的问题。有些人想要离婚却担心得不到应得的抚养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具体地研究研究想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抚养费裁定 ...


·有离婚证再结婚算重婚吗 一、有离婚证再结婚算重婚吗?
      有离婚证再结婚算重婚吗 一、有离婚证再结婚算重婚吗? 有离婚证再结婚的不算重婚,只要双方均无配偶就不是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