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婚姻法41条内容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在中国,每天都有人结婚,每天也有人离婚,为了便于处理婚姻上面的纠纷,《民法典》应运而生。《民法典》对结婚、离婚、夫妻间的财产与债务、权利与义务,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了规定。在大多数离婚官司中,财产与债务都是纠纷的集中所在,《民法典》1089条对夫妻的债务做出了规定,下文将详解《民法典》1089条的内容。


一、 《民法典》1089条内容

第1089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条文内容介绍

1、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

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在日常生活中发生

的应当由夫妻双方负担的债务。为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

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以上的经营活动中所应交纳的税收,

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且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2、共同债务的具体清偿。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清偿的顺序为: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其次,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以各

自法定个人所有或约定个人所有的财产予以清偿,以保护其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没有夫妻个人财产或个人财产不足时,

方可以承诺日后清偿。

如何由夫妻的个人财产加以清偿或承诺的比例首先由夫妻进行协商。协商可以在调解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其他

时间地点进行。由人民法院将协商的结果记载在调解书中。

在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综

合情况进行判决。

3、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清偿

个人债务是指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个人债务一般包括婚前购置财产所负的债务及其他

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

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虽发生于夫妻共同生活中但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

该约定不得规避法律,等等。

个人债务应以个人财产清偿,对方不负连带清偿责任,但对方愿意清偿的,法律也不禁止。用于清偿个人债务的

个人财产,包括共同财产中分割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法定的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双方约定的归各自所有的财产等。

《民法典》1089条对夫妻共同债务做出了详细规定,在实际案件中,要注意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他们的偿还方式不同。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一定要通过法律来解决,不要被坏情绪冲昏了头脑,弄得家庭破灭。


·离婚时如果夫妻两人没有孩子
      离婚时如果夫妻两人没有孩子,一般就会好聚好散,但是如果有了孩子,这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但抚养问题上又会涉及到孩子跟着谁的问题以及抚养费的问题。离婚后协议自愿抚养费吗?这个问题在我国一般都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请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离婚后协议自愿抚养费吗? 协议离婚可以...


·祖父母有权决定将孙子女送养吗?
      祖父母有权决定将孙子女送养吗? 有些父母在生下孩子以后,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双方选择离婚,孩子会被判给一方抚养。在孩子被判一方后,如果抚养人不想抚养孩子,或者是为了自己的发展,很多人会将孩子直接扔给家中的祖父母抚养。但是,如果孩子的亲生父母不抚养孩子,他们的爷爷奶奶也在很大程度上...


·要更改孩子的抚养权要去哪里?
      离婚一直是很多家庭逃避不了的问题,结婚时候两个人并不是很了解对方,时间久了就会产生很大的矛盾,最终矛盾激化导致走向离婚的道路,离婚时候如果有孩子就要及时的解决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变更抚养权也要走法律程序,那要更改孩子的抚养权要去哪里?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要更改孩子的抚养权要去哪...


·一、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告知被告?
      一、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告知被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深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年?
      一、抚育费负担数额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


·夫妻离婚后谁来抚养孩子
      夫妻离婚后谁来抚养孩子 一、夫妻离婚后谁来抚养孩子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


·争夺孩子抚养权都准备什么证据?
      对于有孩子的夫妻离婚案,孩子抚养权始终是一个双方争执不下的一个点。一般来说,双方都想争得孩子的抚养权不想退让,所以也会做很多准备向法院证明孩子跟着自己是最好的选择。法院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的一个原则就是孩子的利益最大化,怎么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怎么判,这也指导着双方的取证工作。今天我...


·夫妻离婚孩子应该怎么判
       夫妻离婚之后,并不会因此免除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很多时候孩子只有一个,就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也就是关于抚养权的处理问题。那么现实中,夫妻离婚孩子应该怎么判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标准,遵循以下原则: (一)子女...


·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一、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


·男方如何要求变更抚养费
      男方如何要求变更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


·老婆起诉离婚了该怎么办?
      老婆起诉离婚了该怎么办?1、若我们自己不想离婚,而只是自己的妻子单方面想离婚的话,我们可以尽量的去与妻子再好好沟通。2、妻子上诉离婚,离婚案件起诉立案后,一审若适用简易程序,则3月左右就可以审理完出判决书,若适用普通程序,则6个月左右审理完出判决书,当然若对方不想离婚或想通过拖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