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民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发卡银行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才行,否则很容易触犯信用卡诈骗犯罪,这种情况下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如今,我国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犯禁;

2、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

3、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注: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将所有的诈骗所得的财物全部挥霍,且无力偿还的,或者多卡恶意透支的等等。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等。

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仿照信用卡的样式、图案、色彩,采取印刷、描绘、影印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制造出来,以冒充真的信用卡的假信用卡。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证以及持卡人有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所谓“冒用”,是指行为人以持卡人的身份,非法使用他人的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4、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所谓“恶意透支”,是指信用卡透支经过银行两次催收并超过三月不归还。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是属于金融诈骗犯罪,这与一般的诈骗犯罪不太一样,普通的诈骗犯罪属于侵犯他人公私财产的犯罪,而在具体的量刑上面也存在不小的差异。在了解了信用卡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之后,相信您也比较清楚,我国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显然是没有对诈骗罪的处罚严重的,对信用卡诈骗罪最高也就是处15年有期徒刑。


·刑事赔偿伤残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伤残规定是怎样的?刑事赔偿伤残规定是根据其伤残等级,也会相对应地进行一些赔偿。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一)支付赔偿金(二)返还财产(三)恢复原状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主体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主体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


·2023挪用资金罪由谁报案?
      挪用资金罪由谁报案挪用资金罪属于非自诉案件,一般情况下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去报案或起诉。但如果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不报案或起诉的话,那么作为公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也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挪用资金的具体表现行为:(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
      按照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时候,需要股东按照比例出资,并完成验资报告。股东可以选择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出资,但是不能虚假出资。现实生活中,有些股东为了逃避出资义务,虚假出资,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那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怎么量刑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怎么量刑 ?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量刑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


·刑法中被判处拘役有节假日么
      刑法中被判处拘役有节假日么 一、刑法中被判处拘役有节假日么? 拘役没有节假日,所有的刑罚方式都没有节假日。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


·刑事诉讼法改变管辖后羁押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改变管辖后羁押是多久? 一、刑事诉讼法改变管辖后羁押是多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重新计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互联网社会,我们在生活、工作以及娱乐中都会遇到填写个人信息的地方,尤其在网络中,一些非法分子就会利用买卖平台内部信息或者病毒等获得公民的个人信息,从而导致公民的个人信息容易泄露。在我国,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严禁的,那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


·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是否构成单位犯罪
      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是否构成单位犯罪?如果个人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是不构成单位犯罪的,应该以自然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敲诈勒索罪量刑的步骤是怎样的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要是确认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话,则就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其做出一定的量刑。但敲诈勒索罪量刑的步骤具体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以将要实施暴力或其他损害行为相威胁,或者以要挟的方法,强行索...


·票据诈骗罪的欺骗行为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的欺骗行为是什么(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