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新婚姻法也出台了,新婚姻法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涉及到的方面很多,对婚姻问题的处理起到了更加规范的作用,让以前难以处理的婚姻问题变得好处理,但是也有的朋友想了解一下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内容,但是不少朋友没有真正了解过,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说说第二十条的内容。

一、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内容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释义】 本条是关于诉讼外调解和诉讼离婚的规定。

这次修改婚姻法,对本条作了补充完善,主要是增加规定了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和表明夫妻感情不和的事由,以便于司法审判中更准确地适用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条件的规定。这条规定的修改,并没有对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二、诉讼离婚制度特征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释义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其表现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前者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后者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称姘居,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过着隐蔽的同居生活,不以夫妻名义,也无永久共同生活目的的行为。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严重伤害夫妻感情,是导致离婚的情形之一。

因重婚而引发的离婚案件,会出现两种情况:

一是一方重婚,合法婚姻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对此,起诉方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是重婚一方起诉与原配偶离婚的。对此,如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原配偶坚持不离婚的,可不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可准予离婚。

因姘居而产生的离婚纠纷,也会出现姘居一方的配偶起诉离婚和姘居一方起诉离婚两种情况,对此,人民法院也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基准,决定准予或者不准予离婚。 在处理涉及重婚和姘居的离婚案件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①必须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对于重婚的应当依法解除重婚关系,并依法给予刑事制裁;对于姘居的,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司法建议。

②不能以判决不准离婚作为惩罚重婚一方和姘居一方的手段,强制维持其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无论是无过错方还是有过错方提出离婚,都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准则。

③准予离婚的,应当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并应当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

新婚姻法第二十三条涉及到的内容和老婚姻法相比,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之所以做出修改,就是为了使得新婚姻更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更加有利于处理婚姻问题,因此,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深入了解,确保对婚姻法有所了解。


·如果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有一方出轨,如果夫妻要离婚的话,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离婚财产的分割有着应该遵循的规定和分配原则,同时,夫妻双方对于离婚的共同财产有着平等的分配权和支配权。那么,如果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我们来共同了解一下。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离婚后,女方自愿付不付抚养费都由男方自行决定吗?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生活在一起,抚养孩子的责任都不会消失。所以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没有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也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不过有的夫妻在离婚之后,可能女方会与男方协议自愿抚养孩子,不需要男方支付抚养费,那离婚之后,如果女方自愿付不付抚养费...


·近亲结婚可以领证吗
      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禁止近亲之间结婚。那么这是不是就意味着,近亲是不能领结婚证的呢?其实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不太清楚,总是很片面的认为只要是近亲就不能结婚。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近亲结婚可以领证吗”这个问题。 一、近亲结婚可以领证吗 不一定。近亲三代以内不能结婚,而近...


·如何收集重婚罪的证据?
      一、如何收集重婚罪的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重婚证据: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重婚证据: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


·一、没结婚证可以起诉要彩礼吗?
      一、没结婚证可以起诉要彩礼吗?可以要回彩礼,关于彩礼,如果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第(二)、(三)项的适用,应当以双方离婚...


·国家规定加班补助如何给的?
      国家规定加班补助如何给的?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


·离婚协议约定精神补偿可以吗?
      离婚协议约定精神补偿可以吗? 可以; 民法通则的基础理论中确定了一般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因为离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且离婚损害赔偿又是一种婚姻家庭中的一种侵权行为,所以其应该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一)行为的违法性。实施的行为违法是其...


·对方不同意离婚应该怎么做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当然也有离婚的自由。但是如果夫妻中有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却不同意的情况下,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做了?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对方不同意离婚应该怎么做 1、对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2、第一次起诉,如果对方坚决不离,那么...


·自从我国出台酒驾的严规之后,大家都认识到了酒驾和醉驾的严重后
      自从我国出台酒驾的严规之后,您都认识到了酒驾和醉驾的严重后果和严厉的惩罚,但还是有些人不尊重交通法规,报着侥幸的心理去酒驾醉驾,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醉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罚标准,希望人们珍惜生命,远离酒驾醉驾,也希望对广大司机朋友有所帮助。 一、酒驾和醉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离婚关于家暴怎么分财产?
      离婚关于家暴怎么分财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1、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民法典》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离婚诉讼中,因过...


·诈骗犯会连累女朋友吗
      诈骗犯不会连累女朋友,除非女朋友也参与了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