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解散公司程序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东解散公司程序是怎样的?企业在经过法定程序设立之后,非法定缘由不得解散,公司作为企业的一种,也是不能随意解散的,只有在满足解散的条件后,才能有股东按照股东解散公司程序进行解散事宜。虽然在市场经济中,存在各种类型的企业,但是解散的程序几乎是一样的。
一、股东解散公司程序
公司股东同意,成立清算组并到工商局办理备案,公告债权人,书面公告45天后,清算债权债务,拟定清算报告并经股东通过,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二、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条件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该条规定了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制度,也是《公司法》保护小股东利益的一种方式。但股东在适用该条要求解散公司时并非轻易能从法院获得胜诉的判决。因此,股东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时需要提供非常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符合解散条件。
1、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达到这一条件的情形有:公司事务陷入僵局,公司内部决策和经营管理机制运行瘫痪,股东会或董事会因股东或董事之间的相互对抗,而无法有效召集或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股东或董事滥用权利,严重剥夺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财务的管理或处分显著失当等。法院通常会审查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关于公司必须处于亏损或严重亏损状态是否作为解散的条件之一现在尚无定论,各个法院掌握的尺度也不完全一样。各个国家对于这一点的立法也不完全相同。
2、 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关于这一点,股东提供证据证明的难度较大,主要依赖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因为是对公司未来发展情况的预计,法官主要是根据现有的证据判断将来可能的情况。如公司现在签订的未履行合同情况,公司签订的类似合同已履行的情况及对受害股东的影响等。法官判断是否构成“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常也会看是否会因为公司资产不断减损导致股东投资遭受不应发生或本可避免的重大亏损。
3、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根据字面理解,该条件是指穷尽其他所有途径都不能扭转公司的局面,似乎将股东采取其他途径作为请求解散的前置程序。但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并未机械的要求受害股东确实穷尽了其他所有途径才判决解散。因此,关于这一点在司法裁判上仍无定论。另外,法院会切实审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困境的现实可能性。法院需进行必要的司法调解,要在最广泛的层面上,全方位地找寻扭转公司经营和管理困境的其他途径,客观评定通过其他途径对于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困境的现实性。只有在公司确实无法走出管理僵局和经营困境,才可以判决解散公司。
4、除此之外,法院也会综合考虑个案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在经过一定比例的股东同意将公司解散后,股东解散公司程序需要按照到公司登记设立时的原登记机关进行备案,然后将解散的情况告知公司的债权人。然后,需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核实,在签署工作完成后,需要制定清算报告。



·公司法召开股东会规定的时间是多久?
      公司法召开股东会规定的时间是多久? 一、公司法召开股东会规定的时间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


·企业改制重组运作与管理如何进行?
      企业改制重组运作与管理如何进行?企业是作为一个市场经济下的主体,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会让自身达到一个饱满度。当传统的官僚管理无法给予企业自身打破瓶颈时、企业改制重组运作与管理的出现则成为了必然,那么打破传统的同时肯定会带来新问题。那么企业改制重组运作与管理怎么执行?下面我们给您简单概...


·办理变更公司法人多少
      办理变更公司法人多少钱? 随着国家鼓励创业创新的号召和政策的不断出台,标志着现在已进入了一个万民创业的时代,每天都有许多新的公司纷纷成立,也有许多经营不善的公司关门倒闭,同时还有一些公司被兼并、转让,那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公司法人多少钱呢? 一、变更法人的费用 按照费用...


·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区别在哪里?
      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区别在哪里? 您都知道企业是根据设立条件、内部组织等等的不同对企业进行区分。企业分类繁多,例如合资企业、独资企业、国有企业等等。其中私营企业与股份制企业是占比例最多的。那么您不免疑问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区别在哪里呢?本站我们为您总结了以下共同点以及不同点...


·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股东在担保时的责任和相关义务。着重强调了股东的连带责任问题。可是,很多人对哪些情形下需要承担不清楚。那么,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


·电影公司改制问题的流程是什么?
      电影公司改制问题的流程是什么我国普通公民对于我国境内电影公司比较熟悉的,无非也就是几家比较知名的电影公司。实际上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电影公司是非常多的,只不过和一些大型的知名的电影公司相比,中小型的电影公司发展面临着比较多的困难,包括国有企业电影公司也是如此,改制是势在必行的。那么,...


·大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大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是怎么规定的一、大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是怎么规定的?1、经济补偿按职工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2、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的,补偿金标准以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


·公司法规范哪些内容是强制性规范?
      我们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要求进行生产。《公司法》是对企业经营中的相关内容做了一定的要求,对相关的制度进行了一定的约束和规范,为了让生产经营活动更加的规范化和合理化。公司法规范哪些内容是强制性规范?一般出现如公司法表述为:“不得”、“应当”、“必须”等,该规范绝...


·公司转让协议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转让协议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转让协议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欲将其投资经营的 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的全部股权等整体向乙方转让,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


·一、被执行人为公司财产分配是否合法?
      一、被执行人为公司财产分配是否合法?被执行人为公司财产分配是合法的,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的处理方式为: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人,首先应当区分被执行人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还是企业法人,然后再针对不同的情况,考虑不同的应对措施。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我们会在正文中详细的展开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