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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宝妈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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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很多年轻女性为了更好的照顾子女,当起了全职妈妈,男方则努力赚钱,支撑整个家庭的开销。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闹离婚,这时就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归属这个重要问题。全职宝妈在收入上面存在劣势,那么全职宝妈能争取到抚养权吗?针对这个热点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全职宝妈能争取到抚养权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坚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考虑。虽然全职宝妈一直以来居家没有工作,收入上处于劣势,但孩子一直以来是女方照料,故女方可在孩子的成长环境、教育等方面收集相应的证据,同时,女方还可从男方存在婚外情等角度来收集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等相关证据,以提高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概率。二、子女抚养权分配的原则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通过上文,我们围绕全职宝妈能争取到抚养权吗这个问题展开了讨论。尽管全职宝妈在收入方面不如男方,但是作为母亲,是有权利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女方可以在成长环境、教育氛围方面为自己争取,也可以就男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法院在最终判决的时候,会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执行。



·办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同意离婚,并就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草拟离婚协议书,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达成协议,可以准备上述资料并草拟起诉状,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的确破裂,...


·两年自动离婚手续要怎么办?
      两年自动离婚手续要怎么办?1、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后才不是夫妻;2、离婚登记手续:(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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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存在争议的,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当事人必须选择一个正确的法院,才能提起离婚诉讼。那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


·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若女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男方就需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虽然会在离婚的同时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但实践中男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也是很多的。那夫妻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


·法警子女当律师要回避么?
      法警子女当律师要回避么?不需要,法警不属于法院执行人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执行岗位法官,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未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部门...


·婚姻关系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关系通过法律行为建立,自然日后也是有可能被解除的。当然,不管是建立婚姻关系还是解除婚姻关系,此时都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具体来说婚姻关系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姻关系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


·遗嘱抚养协议与遗赠扶养协议有冲突怎么办
      遗嘱抚养协议与遗赠扶养协议有冲突怎么办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有冲突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


·离婚抚养费一次性要还是按月给
      在夫妻离婚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时候,其实并不仅仅是计算抚养费的数额就算完了,此时还需要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等进行约定,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损害到子女的合法利益。那此时夫妻离婚抚养费一次性要还是按月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要还是按月给 父母离婚只是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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