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印度土地使用优先权有什么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印度土地使用优先权有什么规定土地使用优先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具有某些土地的优先使用的权利,世界各地的规定会有一些差异,但是大体情况是差不多的。下面以印度和我国为例,讲述一下印度土地使用优先权主要包含那些内容,以及我国关于土地使用优先权的有关规定。
一、印度土地使用优先权有什么规定
1,印度土地不是自由买卖。2,印度不是土地私有制,印度接受了英国制度中的全面负面,而把土地私有制的合理成分,扔掉了。在英印时期和今天的印度,土地所有权制度是一模一样的。3,土地产权,实际上就是该块土地的包税权!这样英印政府就可以“对地不对人”,省下了许多税收部门的工作和人员编制。同时按土地税单审理土地财权纠纷,是政府简单做庄家的大生意。
二、我国关于土地优先权的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这些规定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土地承包优先权。
1、优先承包权的内容
法律规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费、承包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按照民法典一般原理理解,这里所说的主要内容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缺少了这些条款,可能导致合同不成立。本案中《渔塘承包合同》具备了农业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成立并有效。
2、优先承包权的行使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优先承包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条件相同,即土地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相同在发包方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同发包方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的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相同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可以主张优先承包权。如果条件不同,则按照“谁的条件优,谁获得土地承包权”的原则处理。如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费、承包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承包优先权。根据法律规定若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经民主议定程序通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主张优先承包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使在承包费、承包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也不应当予以支持。印度的土地也是属于报税权,与我国的集体所有制有着很明显的差异。我国的土地使用优先权中集体中的其他个体可以有优先申请使用土地的权利,相对于印度的制度更加的合理人性化。



·各地的酒驾年年都会被查处很多,所以一旦被发现有酒驾行为就会很
      各地的酒驾年年都会被查处很多,所以一旦被发现有酒驾行为就会很严厉的对醉酒驾驶员进行处罚,但是各地的处罚处理流程您都不太熟悉,而对于临沂市的居民来说临沂醉驾整个流程要处理的有什么呢?您这就和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临沂醉驾整个流程要处理多少天? 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


·江西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江西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直接关系到人们利益所得的一些事情,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希望迫不及待的得到最新的消息的,类似于征地补偿有很多人没办法耐心的等到工作人员前来告知,都试图通过各种渠道自己能够提前获得小道消息才觉得踏实。最近有很多江西的网友所咨询的问题就是江西土地征地...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近年来,福建省加快了城镇化建设步伐,很多郊区的农村土地被政府征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失去土地的农民,可以从政府手中拿到一笔补偿款。这样即使没有了土地耕种收入,生活方面也有保障。那么,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告诉您。 一...


·2023土地转让缴纳税费有哪些
      2023土地转让缴纳税费有哪些 一、土地转让缴纳税费有哪些 (一)增值税(出让方): 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是多久,可以延长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是多久,可以延长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是多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


·一、公司搬地址不去可以随时辞职?
      一、公司搬地址不去可以随时辞职?公司搬地址不去不可以随时辞职,但是可以在通知用人单位之后辞职,可以直接和公司商谈解除劳动合同。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属于合同到期,但你工作时间较长,而且是公司有搬迁计划。一般经协商应该按常规的“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来经济补偿...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样的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样的 一、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样本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认购事宜,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情况 甲方在位于____...


·濮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濮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随着发展改革与城市规划进程的不断深入,每家每户都可能涉及征地拆迁问题,正确了解征地补偿标准,做到心中有数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具体征地补偿的细则是什么呢?濮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本文中主要介绍濮阳征地补偿标准具体细则。 濮阳征地补偿标准...


·政府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涉税吗
      政府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涉税吗 在我国,土地是可以出租给他人使用的,但无疑都是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都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其实除了出租给他人,土地还有另外一种划拨土地的使用方式,那么要是政府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涉税吗?下面我们就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政府无偿划拨土地...


·离婚诉讼在登记地有权管辖立案吗?
      离婚诉讼在登记地法院立案吗?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起诉离婚并不是到登记地方法院...


·四川省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
      四川省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 四川省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现象日益普遍。四川政府部门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推进城乡经济发展,为了保护土地持有人的权益,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关于四川省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