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不管是电视剧还是电影,还有小品,这些都存在着表演权,那么很多人就区分不了表演权与著作权,而且认为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那么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对于着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

二、著作权的内容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表演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新著作权法在第36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期中并没有区分作品是否已经发表,而是不管发表与否,统一对待。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因为著作权的对象是一种智力成果,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等,范围是极其广泛的。他人表演要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而且还要支付报酬。所以,遇到侵犯表演权纠纷,我们建议去平台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


·专利年费缴纳日期怎么规定的
      专利年费缴纳日期怎么规定的?从申请日起计算。例如:您的专利的申请日是2014年3月1日,则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最后一天为第一年度,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最后一天威第二年度。年费的缴纳,应当在次年的年度截止日之前缴纳,您的专利就应该在每年的2月份缴纳年费,...


·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否为零?
      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否为零?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为零,因为关于著作权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可以通过无偿方式来进行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


·可以对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减缓吗
      可以对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减缓吗 一、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可迟交吗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授予专利权当年...


·专利质押合同范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利作为市场经济中保护个人知识产权的有效武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很重要的民事权利,而专利作为可以产生商业价值的权利,可以像房产一样进行质押,并且可以通过质押来获得贷款,在我国的很多法律,对专利的质押都有着或多或少的解释,那么,专利质押合同便应运而生,专利质押合同范本还怎么写呢?《...


·扬州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
      扬州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 一、扬州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 首先,明确对方是否为“恶意抢注”,若确定为恶意抢注,在还未抢注成功时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 若已被恶意抢注成功,可以提出无效申请,撤销申请和司法起诉,同时也可以私下...


·职务申请发明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职务申请发明专利的权利属于谁?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作了明确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这...


·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是?
      很多朋友可能会写自己的书,而且有不少是靠出版图书生活,但是被侵犯著作权是一件非常苦恼的事,眼看着自己的书被别人抄袭,却申诉无权,对于创作也可能就失去了兴趣,那么很多朋友会问,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是?清楚这个才能维权,下面本站的我们就为您来介绍一下。著作权是每一个创作者的权利,也是...


·专利产品代理合同范文怎么写?
      专利产品代理合同范文怎么写? 在如今的社会上,为了顺应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鲜行业的诞生,社会有需求,就会有相应的行业成立,在如今,很多人想要做一件事时如果对该领域不太懂的时候,就会想到找代理公司然后委托代理人,由专业的代理人替我们完成,那么在我们与代理机构进行合作的时候就需...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


·商标代理公司抢注他人商标是否合法
      商标代理公司抢注他人商标是否合法代理机构抢注他人商标是不合法的,是要被驳回或者宣告无效的。依据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以认定这样的行为就是“恶意抢注”的行为,在法律实践中是要被法院判决驳回的。1、按现行的《...


·专利人和生产商合同应该怎么写
      专利人和生产商合同应该怎么写 申请成功的专利必然是要投入到市场当中开始使用的,所以这些专利被您所熟悉,也是因为有生产厂家进行生产然后投入到市场当中为社会和民众所服务的。那生产厂家在生产专利发明的过程当中必然会接触到一些核心的技术,而且专利人和生产厂家之间应该有合同来约定对于专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