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签员工入职协议书员工未满一个月辞职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们都知道每一个单位上班都会有试用期,通常情况下试用期为1到3个月,这个视工作情况而定。试用期我们的单位和员工会签订一份使用合同,试用结束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那么未签员工入职协议书员工未满一个月辞职怎么办呢?请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未签员工入职协议书员工未满一个月辞职怎么办?


1、不用批次两倍工资,一个月内不签合同是合法的


2、是主动辞职,只要不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辞职的,也不需要赔偿。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未满一个月辞职有工资吗?


劳动者未满一个月突然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 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这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50%左右;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违反劳动合同 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 ,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 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上述就是未签员工入职协议书员工未满一个月辞职的相关资料,入职后未签协议书且试用期未满的情况下员工辞职,单位依然还是要付员工相应工资的,另外我国法律规定单位要求和员工只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违法的,希望广大群众在工作中要注意这些保障自身权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新员工入职材料需要哪些?
      在入职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员工入职所需要的材料。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入职后所需要的相关材料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新员工入职材料需要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员工入职材料需要哪些?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是业主单位根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一定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是业主单位根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一定比例扣留,但是当施工企业要求返还保修金时,业主单位往往以涉案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不予返还保修金,给施工企业带来困扰。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到底何时返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保修金与缺陷责任期 在《建筑法》、...


·经济补偿金要算加班工资吗?
      经济补偿金要算加班工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六...


·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工资的,一般是按月进行支付,因此员工获得的工资也可以称为月工资,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但现实中,我们却发现有的时候单位支付的是双倍工资。那究竟实践中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满一年被辞退可以获得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满一年被辞退可以获得补偿金吗?工作一年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的话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一个月的工资是指这一年期间在用人单位的平均工资。另外,经济补偿金的多少虽然和工作时间有关,但这绝不意味着公司只要辞退员工就必须要赔偿,如果是过错性辞退,就没有任何赔偿。法律依据...


·未签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金吗?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与劳动者协商,达到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满意的的一个结果才能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有的用人单位因为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体系,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程序不是很全,用人单位未签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金吗? 一、 未签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


·分包工程的界定在那个法规里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的行为。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可以认定为专业工程违法分包:①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单位的;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


·员工加班举证责任谁承担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单位员工会在加班方面与所在单位产生争议,而此时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要想获得有利的处理结果,就需要对加班的相关问题进行举证,那么实践中,员工加班举证责任谁承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加班举证责任谁承担 加班,是指在规定的...


·劳动法每周加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安排员工加班,但加班也要有限度,不然对员工的身体就会造成很大的伤害。我国《劳动法》中处理对加班的条件、加班费标准作出规定,同时也对加班时间进行了限制。那究竟劳动法每周加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每周加班时间是怎么规...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


·劳动法规定高温补贴费是多少?
      劳动法规定高温补贴费是多少? 一、劳动法规定高温补贴费是多少 劳动法对高温津贴是多少并未作出规定,而我国各地高温津贴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