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对表决权规定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对表决权规定有哪些?

一个公司往往会有多位股东,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为了保障各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等会议时拥有表决权,参与公司各项事务的决策。我国公司法对表决权行使方式等作了具体的说明,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法对表决权规定有哪些?

一、表决权行使的方式

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3、累计投票制。享有的表决权数等于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待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

以上三种表决方式,在《公司法》中有相关规定。如果企业章程规定了表决方式,那么采取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

4、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5、双重多数标准通过。

在《破产法》中规定,表决权的行使通常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或2/3通过。既有人数的规定也有债权额的规定。在《破产法》中,还有另外一种表决方式,即分组表决。同种类的债权分组表决,如果该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那么决议通过。例如重整计划的通过。

二、决议事项

1、对公司的对外投资的决议

《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2、对外担保的决议

《公司法》规定,公司为他人或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可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3、特别决议和一般决议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必须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有: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一般决议表决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在合伙企业当中,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重大事项包括:

①改变合伙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或地点

②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③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④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⑤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⑥合伙人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和补充等

在合伙企业中,只有合伙人之间转让出资和确定清算人不需全体一致同意,其余都是由合伙人一致同意方能通过的事项。

(4)外资企业中,合资企业的重大事项由董事会表决并一致通过。

(5)重整计划(重点及难点)

①采用分组表决方式。即依照债权种类分组,债权种类包括:

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b、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c、债务人所欠的税款。

d、普通债权。

②重整计划具体的通过方式包括:

a、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2/3以上,则该组通过计划。各个组均通过重整计划时,该重整方案通过。

b、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进行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拒绝再次表决或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c、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或未得到法院批准,以及已经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批准的,法院应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6)和解协议的通过方式

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和解协议采用双重多数方式通过,即同时满足债权人数及代表的债权额的有关规定。(教材第221页)

破产过程中的表决事项也有一般事项和特殊事项之分,一般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特殊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无论普通决议还是特别决议,都必须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普通决议由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通过;特别决议由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通过。

在破产过程中,只有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和和解协议的通过适用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

(7)国有产权转让的表决方式(第九章)

企业性质如果为国有独资企业,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如果是国有独资公司,应由董事会审议。

对于职工的安置事项,应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三、表决权的排除制度

1、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表决权的

2、公司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接受担保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该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由其他股东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上市公司的董事与董事会决议的事项所涉及的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无关联关系的董事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该决议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法定人数(即3人),应当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例如,甲上市公司共有董事9人,其中股东乙派出的董事共4人。若甲上市公司与股东乙进行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乙派出的4名董事不能参加该事项的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如果其余无关联关系董事有3人出席会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需要无关联关系董事(5人)过半数通过。若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只有2人出席会议,不能召开董事会,则提交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股东们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表决权,这就使得股东们的利益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公司法中对表决权如何行使做了一定的说明,表决权一般情况下都由股东来行使,但也有一些公司的股东会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只要符合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都是可以的。


·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有哪些?在当前市场中,合并或兼并企业一直是企业增强自身实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很多人对于企业的收购不是特别了解,存在很多疑惑。那么,在实际生活中,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具体有哪些呢?下面,请您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常见收购方式有哪些,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 依据...


·新人在公司入职需要什么资料?
      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是第一次参加工作的社会人员来说,最困难的莫过于公司面试。当面试通过后,高兴的同时麻烦也来了,新人在公司入职需要什么资料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详细列举公司入职所需要的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标准多少年?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旦入罪最低量刑是拘役,最高的刑事处罚是七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公司如何设立董事会呢?
      公司如何设立董事会呢?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董事。先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的人数,再由股东会选举董事,然后,经选举的董事召开会议,再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奇数,这样便于表决。董事会开会表决时,是实行票决制,即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这与股东会的表决方式不同。股东会...


·公司法三分之二多数的权利是如何规定
      公司法三分之二多数的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公司在经营的时候,是需要通过团队的共同努力才可以长久的运营下去的。所以说,针对于一些公司的重大决策,在决定实施的时候,不可以由公司的董事长一个人决定就可以了,是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来进行决定的。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公司法三分之...


·司机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司机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在现在的社会当中,不但有酒驾,毒驾也是个问题,人们谈起酒驾,可谓是“谈酒驾色变”,可是毒驾的危害远远大于酒驾。吸毒后的司机的脑子不清醒,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的危害。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是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


·公司法分配利润分配应当如何进行?
      关于公司法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的问题,是维护公司资本额的一个基本原则。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目的在于在确定公司的财务状况之后,再来确定利润如何分配,由谁分配。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公司法分配利润分配的资料,供您参考。公司利润分配规则,是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之下的一个子规则。公司利润分配规则, ...


·股东会召开的形式都有哪些?
      股东会召开的形式都有哪些 一、股东会召开的形式有哪些 股东会会议共有两种: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


·在我国,公司股权转让税费有哪些?
      在我国,公司股权转让税费有哪些?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


·新公司法两人以上的股东是怎么规定
      新公司法两人以上的股东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境内目前也有个别的公司是属于独资公司的,如果是独资公司的话,公司的股东肯定就是一个人。不过基本上两个人以上的股东的公司还是比较多的,也就是所谓的合伙企业。我国新公司法对于两人以上的股东的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新公...


·公司法股权质押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权质押的规定是什么股权质押的模式在生活中也是可以允许存在的。不过,对于持股者来说,将自己的股权进行质押的话,所面临的法律后果还是非常多的。而且,股权的利益问题其实也是和公司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的。由此可以看出,其实股权质押所面临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