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是什么?公司注册过程中需要缴纳注册资金,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资本的认缴期限是什么,导致创业者在创业初期会非常的茫然。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详细解答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是什么以及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期限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资本的认缴期限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
二、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期限注意问题
1、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2、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有些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呢,其实不然,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如果客户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向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有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对公司信用评级,而有可能影响公司业务。3、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制,变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这对创业有怎样的实际帮助? 最明显的变化是,按照原来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万元,一人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还有首次出资比例和资本实缴的硬性规定,并且需要在注册时提交验资报告。 现在的企业竞争中,注册资本永远是一个公司实力的象征,而在外人看来实缴制还是认缴制区别不大。以上,就是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以及注意问题的全部解答。注册公司资金的缴纳期限大多数还是依靠股东自己来进行决定的,但是在此我们还是要提醒您,认缴的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有可能会使公司的信用大打折扣,所以还是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时间内尽快缴足。



·股东可以提取的利润比例依据是什么?
      股东可以提取的利润比例依据是什么? 一、股东可以提取的利润比例依据是什么?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根据公司的类型以及人数的会有不同的公司,例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的章程中,对于公司法人进行变更是要遵循一定的流程以及法律规定的,因为公司法人变更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由于变更的具体内容不同,相应的手续材料也是不相同的,我们针对...


·如何理解企业改制重组?
      如何理解企业改制重组? 企业成立之后,有的法人为了能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就会进行企业改制重组。在企业改制重组之前,企业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方案。改制重组之后,企业资产等都会发生变化。改制重组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涉及的工作内容有很多,如企业的账目都必须逐一清点。那么,如何理解企...


·在印刷时与出版公司签订合同的样本是怎么样的?
      在印刷时与出版公司签订合同的样本是怎么样的? 一、在印刷时与出版公司签订合同的样本是怎么样的? 定做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兹因甲方生产需要向乙方订印下列印刷品,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1、印刷品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品名 规格 单...


·公司的隐名股东的危险有哪些
      公司的隐名股东的危险有哪些隐名股东顾名思义便是名字隐藏起来的股东,即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的名义人都没有记载。隐名股东又称实际投资人,指的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虽然隐名股东未被法律禁止,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隐名投资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如投资利...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负责吗?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负责吗?《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要注意什么
      关于承包经营合同,自然人和企业都是可以签订的,当然,不同的主体在签订这类合同的时候,实际需要注意的事项不一样,这些都是当事人应该重点了解的地方。而在此之前,我们也要先搞清楚究竟什么是承包经营合同,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又称承包合同,是...


·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
      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 并非公司在设立登记之后,就一定会在自己预想的时间范围之内存在,公司登记机关在发现设立不符合规定之后,可能会按照规定进行撤销,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对于那些受到行政处罚,并且留下案底的行为,将会给自己日后的行为,带来不便。 一、公司登记撤...


·金融控股公司法中控股股东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金融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在金融控股公司中,公司法有着重要的作用,股东在公司中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同时,公司法中的控股股东有着更大的权力,对于刚步入职场的人,可能有所陌生,那么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金融控股公司法中控股股东是什么? 一、控股股东 编辑根据《公司法》第216条...


·名义股东不承担抽逃出资责任?
      名义股东不承担抽逃出资责任?名义股东不承担抽逃出资责任,抽逃出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是,当股东存在着抽逃出资的这种状况,如果说公司当中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是其他类型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帮助抽调出资的话,那么此时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的责任,具体的表现就需要由他们来补足出资。公司成立后...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 一、非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境内企业,应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境内企业,如果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那么受让的境内企业(即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