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周口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抚养费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维护离婚夫妻子女生活成长所需的必要费用,给付具有强制性。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给付标准也会变化。对于周口来说也是如此。那么,周口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周口抚养费给付标准是什么?

周口市给付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希望对您你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夫妻离婚后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相关抚养费数额,也可以在离婚时签订相关协议约定。如果你您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访问网站,我们会有周口本地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关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一方出轨对于婚姻来说是一种致命的打击,一方发现另一方出轨,多数情况下会选择离婚。离婚就会涉及到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也涉及到夫妻一方出轨情况下财产的分配问题。那关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如何认定婚姻中的过错方? 1、 重婚...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任何方提出离婚都谈不上吃亏的问题。只是女方在提出离婚时,另一方可能就会抓住女方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女方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让步。为了早日解除婚姻关系,早些摆脱,可能就不得不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考虑让步,以达到“拿钱买时间”的目的,从而早些...


·男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争取
      父母如果离婚,对孩子感情上的伤害肯定是难以弥补的。因为孩子在成长的过程当中,本来就是需要父母双方共同照顾和呵护的。但是很明显离婚以后,父母双方肯定不能共同来照顾孩子了。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肯定双方都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是男方想要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知道男方想要孩子的...


·婚内夫妻财产分配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婚内夫妻财产分配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张某某,男,汉族,身份证编号: 乙方:李某某,女,汉族,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并于年月日生育一子(邓某,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自结婚后一同共同经营,至今已经积攒如下各种财产,双...


·诉讼离婚资料需要哪些?
      虽然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属于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但在这两种离婚下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同时也要按照规定的手续来进行离婚。不过诉讼离婚资料与协议离婚所要提供的资料却不太一样,那究竟诉讼离婚中需要什么资料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


·一、婚内男方出轨还要离婚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一、婚内男方出轨还要离婚是否可以索要赔偿?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即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拍卖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拍卖吗?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离婚诉讼程序抚养费问题有哪些?
      离婚问题一直以来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也是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在我国近几年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导致离婚时候需要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在我国的婚姻法中有关于离婚问题的详细规定,来保障问题顺利解决,那离婚诉讼程序抚养费问题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法律基本规定 《中...


·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种类包括哪些
      夫妻离婚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夫妻一方有一些过错行为,而对此我国法律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即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法定的过错行为。那么您知道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种类具体包括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种类包括哪些 下列涉及过错方四种类型行为的解释: 1...


·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离婚这件事在一个家庭中应该算是很重大的事情了,离婚也不是随随便便的,而且要经过相关的法定程序的。对于感情确实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时候,应准予离婚,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呢?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相关的内容吧。 一、协议离婚后一方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