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财产关系包括了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间的财产一直以来都是婚姻家庭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很多人会因为财产问题而大打出手,毕竟此时双方都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财产。那一般这个夫妻财产关系包括了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夫妻财产关系包括了什么法定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婚后都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时,直接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范围。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1063条则明确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三)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四)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赞等也属于个人财产。夫妻财产除了包括积极财产外,还包括消极财产,即对外负担的债务。夫妻共同负担债务,由夫妻共同所有财产清偿;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由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而第三人又不知道该约定的,则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清偿。婚前、婚后的时间分隔点是婚姻登记之日,同居、共同生活、举办传统婚姻仪式,都不是两者的划分标准。二、夫妻财产关系的内容有哪些(一)夫妻双方均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二)夫妻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法律还禁止以任何借口侵害配偶的财产继承权。(三)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实行婚后夫妻财产共有制(除夫妻另有约定的),夫妻双方中任何方均不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民法典》第1157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其立法精神在于特别注意维护妇女的合法财产权益,以保障男女平等原则的逐步实现。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双方对其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或者丧偶后的妇女,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仍依法享有对原承包地的承包权。当然也有一部分家庭财产关系。其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进行分割,而要是家庭财产的话,则此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家庭成员才行,不仅仅是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



·结婚后离婚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离婚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支付彩礼时是否已经存在婚姻关系而定,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婚恋中男方给...


·被派出所拘留会不会通知家人的
      被派出所拘留会不会通知家人的 一、被派出所拘留会不会通知家人的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如下: 1、第一百零八条 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危害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我国,一些有机会能够接触到国家重大决策和秘密事项的人员,必须对国家的秘密进行保密。如果行为人故意对国家的秘密往外泄露,会对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我国法院会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危害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国家秘密是...


·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


·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婚姻的终止不等同于婚姻无效或婚姻的撤销。在终止婚姻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前,该婚姻是合法有效的。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予以撤销的,则是违法的、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结合。那么您知道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配偶死亡...


·新婚姻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民法典》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在做出不断的调整,目的就是满足处理婚姻问题的需要,使得处理婚姻问题的时候更加的公平公正。随着《民法典》的出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适用范围也发生了变化,并且变化也是不小的,具体的...


·一、夫妻什么样的财产协议书有效?
      一、夫妻什么样的财产协议书有效?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


·怎样拒绝抚养费增加的要求?
      夫妻双方离婚后,通常孩子会归女方抚养,男方在享受探视权的同时要每月支付一笔抚养费,这也算是尽到了父亲的义务。抚养费的金额经双方确定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后期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有时候,女方会提出不合理要求,那么,怎样拒绝抚养费增加的要求?下面我们就给您分析分析。 一、怎样拒绝抚养费...


·与服刑人员协议离婚在一方与在服刑期间的一方自愿离婚的
      与服刑人员协议离婚在一方与在服刑期间的一方自愿离婚的,并且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了认定分割的,没有胁迫的情况下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完成了离婚的前半部分后直接就可以去到相关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是服刑人员,会有法院人跟随看管,陪同犯罪人员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避免服刑人员...


·新婚姻法的内容有什么新规定?
      新婚姻法的内容有什么新规定? 1、第三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2、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3、第八条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4、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国家赔偿金2023年执行的标准是多少
      一、国家赔偿金执行的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