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土地的使用权对于每一个农民朋友们来说都是相当的重要的,因为这关乎到他们的生活和收入来源。而如果土地的持有者,因为意外去世之后,这个时候的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就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了,那么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1、带上的房产证,身份证,父母的死亡证明,二者之间的亲属证明,到国土资源局 办理。

2、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七条: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

(1)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3、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7)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4、前款第(4)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5、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5、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五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持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6、权利人在办理登记之前先行转让该土地使用权或者设定土地抵押权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先将土地权利申请登记到其名下后,再申请办理土地权利变更登记。

二、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一定土地加以利用并取得收益的权利,是土地使用制的法律体现形式。土地使用权是与土地所有权有关的财产物权。土地使用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土地的实际使用,包括在土地所有权之内,与土地占有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是并列关系;广义的土地使用权是指独立于土地所有权能之外的含有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部分收益权和不完全处分权的集合。

我国现实行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制度中的“土地使用权”,是广义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了广义的土地使用权的人,就称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也是一种物权,所以土地使用权可以自由买卖、继承和抵押,也可以设定租赁权,来租赁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都必须得到法律的认可,否则为非法占用他人土地。土地使用权是以他人土地为客体的权利,所以土地使用权人一般须向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继承人要带上房产证以及身份证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能够证明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证明,然后去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就可以了。但是在办理之前要先提出申请,再递交相关的资料,然后国土资源局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可以了。




·厂房土地使用权终止后怎么办?
      厂房土地使用权终止后怎么办? 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企业工厂只能以租用方式缴纳出让金使用土地。国家对于不同性质的用地规定的使用期限是有着明确的规定,到期后可以续期,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出让金。那么,厂房土地使用权终止后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厂房...


·甘肃省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款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每个地区都是按照土地类型进行补偿。那么,在土地被征收之后,很多人比较关心的是补偿款如何分配。今天,我们对甘肃省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进行介绍,希望以下内容对您有所帮助。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


·集体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争议确权应怎么做?
      一、集体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争议确权应怎么做? 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续费多少?
      土地资源不能占有只能使用,使用也就意味着要用支付金钱的方式来换取使用的权利,同时就算使用也会有期限的限制。在土地现有的使用期限快结束之前,如果使用人想继续使用这块土地就必须向有关部门续费。那么,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续费多少呢?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续费多少?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费是肯定...


·赣州市章贡区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赣州市章贡区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一、赣州市章贡区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1、征地补偿费的征地年产值、各类青苗补偿费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征收耕地(水田)、精养鱼塘、蔬菜基地、旱地、果园、茶园、油茶林地以及其他土地的征地补偿费,根据不同地类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


·常德市2023年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常德市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常德市在湖南当地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文化名城了,最近几年来,常德市政府正努力的发展着当地的经济,对本市的建筑规划有了一个非常详细的方案,接下来就是要求各政府逐步的按照这个方案开展实施相关政策就可以了。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就是常德市征地补偿。 一、常德市...


·土地使用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土地使用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一、土地使用证上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土地使用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上面不能办理多人名字,而应该以产权证主证所有人的名字办理。具体费用是多少可以打114查询当地房管局热线问。土地使用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


·土地使用费不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费不包括哪些内容? 想要知道土地使用费不包括哪些内容,那么,我们首先应该明确的应该是土地使用费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一些人可能对于土地使用费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这一问题心中可能也不是很清晰,所以才会想问土地使用费不包括哪些内容。那么土地使用费到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让我们...


·如何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权证?
      如何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权证?老百姓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两个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同房产证一样,土地使用证也是商品房的重要证件之一,有了它,才能说明商品房是合法建设的,并且遇到拆迁后,土地使用证登记的面积就是补偿面积。那么如何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权证?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类型和特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类型和特点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


·征地补偿标准贛州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贛州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征地补偿,相信您并不陌生。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用于建设这些基础设施的土地必然要向土地使用权人征收。为了安置好被征地人员,使这部分人的正常生活不会受到影响,国家制订了征地补偿政策,给予他们一定的征地补偿。那征地补偿标准贛州是怎么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