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保险纠纷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机动车保险纠纷有哪些? 一、机动车保险纠纷有哪些
近年来,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过程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时有纠纷发生,究其原因,既有保户的原因,又有保险公司和社会方面的因素。
1、保额不足。
有的保户在为自己的车辆投保时,为了节省费用,千方百计压低投保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不愿足额投保。可是一旦保险车辆发生全损时,赔付的麻烦就来了。对此,有的保户往往不理解,因而产生纠纷。
2、单证不全。
笔者结合机动车辆出险后索赔问题走访了部分车主,他们说:“出险索赔时,按照《保险条款》规定,要求保户提供必备的证明材料本无可非议,但是在索赔过程中,有的保险业务人员今天要我们提供这几种证明,明天又让我们出具那几种手续,后天说证明材料这也不全那还要补章,就为了一次肇事索赔,少的跑两三次,多的要跑四五次,更重要的是涉及到索赔金额的多少,如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与出院证明上的天数与调解书上的误工天数有出入时,保险人就以出院证明的住院天数为索赔理算依据,这样计算出来的赔偿金额很难让我们保户接受。”
3、没有票据。
保险车辆出险后,通常被拖送到就近的肇事车停车场进行估损,其估损费和停车费保险公司按保险条款规定不予报销。特别是保险车辆在外地出险后,对损坏的路面、护栏、路标及绿地草坪、田苗、树木等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保户更是心中无数,只好对方要多少给多少,明知吃亏、没有报销单证,但为了尽快结案,也只好委曲求全,听之任之。但到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按条款办事拒赔,因而产生纠纷。
对上述机动车辆索赔产生纠纷,不外乎有这么几种原因:一是保险人宣传力度不够,有些保险知识保户未能完全了解清楚。二是理赔的公开性、透明度不够。大部分保户对保险理赔的计算方法搞不懂,出险情况形形色色、千差万别,诸如保险金额、所保险种、责任认定、勘查定损、伤残程度、住院天数、护理人数、抚养人多少、财产损失、施救费用等概念只有到了索赔过程中才开始接触,一时之间难以弄明白。三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告知义务不对等。被保险人了解到的只是保险单正本上的条款,而条款解释中的内容被保险人并未知晓,为今后出险理赔埋下了纠纷的隐患。
二、机动车保险纠纷怎么解决
如何解决车险纠纷:
1、为避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产生纠纷,作为保险人,首先要加大保险条款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保险的认识和对保险知识、保险条款的了解。
2、提高保险公司理赔程序的透明度,尽可能简化手续。从目前情况看,出险率最高的是私家车和出租车,对一些轻微的车损事故、人员伤亡较轻的事故、单方肇事的事故,只要警方证明,有事故现场照片,就可以当场赔付,进而减少不必要的理赔手续。
3、真诚协商,争取谅解。建议保险公司加强对人员伤害案件,会同当地公安部门了解伤者的家庭情况等理赔必备证明材料,挤出理赔水分,减轻被保险人负担。
4、建立保险评估机构,发生事故后由相对独立的保险评估机构在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下尽可能做出公正的结论,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约束保险双方的行为。
5、经营观念要创新。要善于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灵活运用到实践中去。
一定不要太慌张,此时需要了解清楚可以解决这类纠纷的方式、途径,这样纠纷顺利得到解决了,才能保护自身利益,避免因此遭受更多的损害。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


·一、公交客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公交客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公交客伤应该是属于交通事故的。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至于能否评上伤残等级,建议伤者出院后,带上病历、片子去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鉴定。 赔偿一般涉及如下: ...


·一、驾照未满一年上高速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驾照未满一年上高速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驾照未满一年的,不准单独上高速,要是上高速的话,必须有3年以上驾龄的司机陪同。要是 没有3年以上驾龄的司机陪同,事故后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交警直接扣12分,违反规定上高速的,可以处罚200元。实习期一次扣12分的,直接吊销驾照。 ...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逃逸行为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逃逸行为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


·行政处罚交纳罚没款的时限最长是多久?
       一、行政处罚交纳罚没款的时限最长是多久? 交纳罚没款的时限最长是15天,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被处罚人确有经...


·一、广西交通事故伤残精神抚慰金有具体标准吗?
      一、广西交通事故伤残精神抚慰金有具体标准吗? 广西交通事故伤残精神抚慰金并没有具体标准。只能依据现实情况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判刑吗?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


·只买了交强险把别人撞了怎么赔
      交强险赔偿是有限额的,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交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主要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同时还有一种情况,也在理赔范围之内,就是被保险人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并不负有责任,也必须做出理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


·抢劫运钞车判刑是怎样的
      以暴力或者胁迫等手段,威胁被害人拿出财务并抢走财务的行为,触犯了刑法里面的抢劫罪,面对这样的行为,法律给了严厉的惩处。抢劫罪中有一项加重罪行,就是抢劫运钞车的行为,下面,我们整理了抢劫运钞车判刑的相关知识,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抢劫运钞车,涉嫌抢劫罪,判刑至少十年以上 抢劫运...


·交通肇事适用缓刑吗,交通肇事是否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若构成犯罪的话,此时就需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而在法官判刑的时候,是否可以适用缓刑呢?相信很多人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那到底交通肇事适用缓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适用缓刑吗? 交通肇事罪可以适用缓刑,但是缓刑适用应考虑的相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