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通常法官在对案件进行判决的时候,自然要先对案件的情况搞清楚,这样才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此时就会要求案件的当事人都能够出庭,这样才有利于查清真相。但有时候也会进行缺席判决,那现实中,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
对于诉讼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庭参加审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需要书面声明。那么,起诉离婚开庭时被告缺席会怎么判呢?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1、被告处于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开庭。缺席判决,对解除那些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审理缺席离婚案件时出现的困难亦不容忽视。对被告处于下落不明而缺席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出现以下问题:(1)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定难。缺席审理时,由于被告未到庭,法官不能通过听取双方的陈述、辩论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往往夸大其词,甚至杜撰一些不实的事实来证明夫妻感情不和,法官仅凭原告的陈述及其提供的证据确实难以判断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处理难。缺席审理时,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随谁生活及抚养费的承担等问题进行协商。当原告不同意抚养子女时,对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的,若判决由原告抚养,而被告又下落不明,对原告来说是不轻的负担,且对原告不公平;若判决由被告抚养,而其又下落不明,这等于一纸空文,子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护,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法院处于两难的境地。(3)家庭财产状况查明难。原告提供的财产情况,可能有遗漏,因为对被告下落不明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告不知情,亦无法查清,更不能提供,在这种情况下,财产的分割局限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和被告下落不明期间原告所得的财产,容易出现遗漏。
二、如何理解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综上可知,离婚案件也是可能出现缺席判决的情况,主要是在被告不出庭的时候。但如果是原告不出庭的话,那此时就有可能按照撤诉作出处理了。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当事人死亡抚养费怎么解决?
      一、当事人死亡抚养费怎么解决? 当事人死亡的情况下,抚养费的诉讼应当终结,司法机关不再审理。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继承人表明愿意以继承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撤销中止诉讼的裁定,继续审理案件。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一、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诉状内容是什么?
      一、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诉状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


·一、一般起诉离婚要开几次庭?
      一、一般起诉离婚要开几次庭? 开庭几次是不确定的,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只开庭一次。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但是离婚诉讼的案件如果非常的复杂的话,可能一审过程当中就会开庭好几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结案的时间,无论法庭...


·几岁孩子可以选择抚养权?
      现在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可能会因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产生纠纷,从而起诉到人民法院。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有关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一些意见用作判决的参考标准。其实,孩子抚养权不全是由父母和法院决定的,孩子也是有一定选择权的。那么,几岁孩子可以选择抚养权呢?下面...


·男方在什么情况下不准起诉离婚?
      根据第34条的规定,男方在下列三种情形下不得提出:1.女方在怀孕期间。如果原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应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所谓分娩,特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自存在的个体的这段时期和过程。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无...


·夫妻之间可不可以看对方的手机信息?
      夫妻之间可不可以看对方的手机信息?夫妻之间一般不可以看对方的手机信息,构成侵犯隐私权的情况之下,会侵害到他人权利。想要查看的话,必须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检查或有公安派出人员持检查证明,对私人物品等,包括手机进行检查,否则其他人一概无权检查私人隐私信息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


·有社会抚养费吗征收社会抚养费有哪些规定?
      一般违法生育规定的男女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即使现在开放了二胎政策,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男女还是需要上缴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强制征收,所以人们是无法拒绝的。如果不交社会抚养费,可能就会面临相应的处罚。那么,有社会抚养费吗征收社会抚养费有哪些规定?请看下文。 一、有社会抚养费吗 有...


·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


·一、在我国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审理几次?
      一、在我国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审理几次?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只开庭一次。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 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第一次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起诉,一般开庭一次即会判决离婚,但某些特殊情况还是要根据...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吗,离婚后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很多夫妻在子女尚未成年的时候就选择了离婚,而此时孩子需要得到父母的抚养,因此我国法律中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不影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那此时确定了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吗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中所确定的子女抚养...


·一、离婚财产怎么能调查私人账户?
      一、离婚财产怎么能调查私人账户? 1、 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的,但具体知道哪家银行开的户,一般也可以查询到储蓄信息。 2、 如果需要走正当的途径的,则可以通过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