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的借据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间借贷的借据怎么写?

通常在民间借贷中,当事人之间为避免麻烦,可能不会选择签订借款合同,而此时往往以借据的形式来出具书面凭证的。而这个借据其实也可以当做是借条,不过,但知道民间借贷的借据怎么写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贷借据怎么写

民间借贷借据的内容非常的简单,无非就如下三个部分

1、标题。

2、首部。

3、内容。

3、签名与日期。

首先,标题要写上“借据”、“今借到”“借款条”都可以。注意尽量不能用“证明”二字。

其次,在首部写明借款人、出借人的身份信息。立借据前,一定要核对借款人的身份证,名字不能写错,防范对方用曾用名、小名、谐音字代替,并要求留借款人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对方不还款时起诉有对方的身份资料。

再次,在内容部分主要包括借款原因,借款金额,支付方式,还款方式,利息计算,担保人等。

借款原因要简单的写明借款人因建房或者购车等原因,便于事后对借款情节的回忆;借款金额要分别写上大写与小写;支付方式写明是交付现金还是银行汇款等。还款期限,可写可不写,因为写上的话,就要在还款之日起两年内起诉,否则一不小心就过了诉讼时效。

不写的话,视为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可在实体权利保护期的20年内要求其还款;利息要注意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因为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超过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另外,因为法律支持双方对利息没有约定的,自催款之日或诉讼之日才计算利息,所以当等了几年之后发现借款人违约,到起诉时才计算利息就吃大亏了,也不利于对违约人的惩罚。所以,借据上可注明“借款人逾期还款的,从借款之日起计算利息”之类的话就万无一失了。

如果借款数额较大,律师建议你让对方能提供担保人或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最好。平时常见到借条中注有:“如到期还不上借款,自愿以个人房产抵押”等字样。这样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要想享受抵押权,必须去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才能生效,所以在借据中只要写上用房屋或者车辆做抵押,一定要到有关部门办理财产抵押登记,否则是不能享受抵押权的。

最后,签名与日期。签名要注意让对方加盖指印,因为指纹是人体身份的标识之一,全国找不到一个相同的,而笔迹可以模仿,印章可以假造,而指纹作假就很难了。

如果民间借贷按照这样收写借据的话,遇到不讲信誉的情形时,自己的权利就能得以保护,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就会对你主张的借款本息都会支持的。

二、民间借贷借据范本

民间借款借条范本

今 (出借人)借给 (借款人)人民币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即¥ 元。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的借据虽然简单,但在具体书写的时候也是有一定要求的,而不能随意的书写,不然救会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具体该怎么来写借据,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详细的讲解,同时还带来了相关借据范本,供您学习参考。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贷款诈骗罪法律规定如何处罚
      贷款诈骗罪法律规定如何处罚 一般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时候,需要提供真实的贷款项目,这样银行方面做出了审查,才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放贷。但现实中,有的人偏偏就是虚构贷款项目,想要以此来骗取贷款,这样的行为其实有可能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此时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必然的了。那一般...


·欠债不还拒接电话怎么办,还有什么别的追债方式?
      欠债不还拒接电话怎么办,还有什么别的追债方式? 一、直接了解,当面追债 很多债务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问,导致对方也赖皮一样不还的。追债的第一步当然是要直接了解的问清楚,当面提出。这样一来可以让对方明确所欠债务,二来也表达自己的意向。 二、书面通知,避免姑息养奸 进入市场经济...


·债务免除有什么条件以及免除协议书的效力?
      债务免除有什么条件以及免除协议书的效力? 所谓的债务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 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


·发行公司债券的用途是什么?
      现在不少投资者比较青睐于债券投资,这种方式风险低,收益相对稳定。债券是基本的理财产品之一,从发行主体看,有政府债券及公司债券等。在我国,政府债券基本都是国债,而一些大型公司也可以发行自己的债券。那么,发行公司债券的用途是什么?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发行公司债券的用途...


·没有欠条怎么讨债
      通过其它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可以通过这些证据直接进行起诉。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债权债务纠纷...


·深圳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
      深圳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 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需要另外那位股东...


·欠钱不还有证据怎么办?
      欠钱不还有证据怎么办?可以提交证据起诉到法院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如下:第一,需要通过诉讼复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但应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防止因已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第二,在文书生效后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尽可能向制人民法院的提供被执...


·个人贷款诈骗罪该怎么处罚 刑法对它有哪些规定
      个人贷款诈骗罪该怎么处罚 刑法对它有哪些规定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但单位是不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同时要求,构成此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如果是过失那不能认定构成此罪。具体个人贷款诈骗罪该怎么处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个...


·企业融资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企业要扩大规模,获得更好的发展,融资是离不开的话题。融资为企业带来了资金的同时还可以给企业带来各种资源。我国各企业的融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融资方式是融资担保贷款。一、企业融资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方式有: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一、公司债券和公司股票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和公司股票的区别是什么?公司债券和股票是公司筹措资金的两种工具,也是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的对象,但两种有价证券有很大差别,主要体现在:(1)法律性质不同。股票是所有权证书,股东在法律上享有特定财产权即股权,股票持有者是公司所有者;债券是一种债权凭证,债券持有人与债券发行...


·股东公司法人个人借款股东是否需要偿还?
      股东公司法人个人借款股东是否需要偿还? 股东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股东通常都是出资者,公司法对于股东的承担和权益都有相关规定。那么股东公司法人个人借款股东是否需要偿还呢?公司股东承担债务的情形又有哪些呢?想必您都是有些疑问的,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 一、股东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