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此时要是双方都是同等责任的话,那一般承担的赔偿比例也是一样的。那么交通事故中的同等责任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中的同等责任情形有哪些

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四)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五)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六)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七)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八)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九)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十)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十一)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十二)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十三)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

(十四)机动车溜车的;

(十五)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十六)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七)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十八)机动车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九)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

(二十)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出主路的机动车的;

(二十一)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二十二)机动车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二十三)机动车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等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黄色标志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箭头指示灯的;

(二十四)机动车违反牵引规定的;

(二十五)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二十六)机动车未避让遇障碍无法通行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行的非机动车的;

(二十七)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二十八)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封闭道路的;

(二十九)车辆在没有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没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十)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三十一)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三十二)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确定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至于交通事故中的同等责任情形有哪些,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校车超载的后果有哪些
      校车超载的后果有哪些?校车是提供给学生乘坐,供学生上学放学使用的。在实践中,许多学校为了节约成本,即使校车超载也并未对此现象作出调整,导致校车发生事故的现象不断增多。因此,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将校车超载的情况也写入刑法,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校车超载的后果有哪些。 一、校车超载的后果 ...


·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股权转让一般指公司的股东因为私人原因或者公司经营不利等原因,将自己的股权以及在这个公司的股东身份通过一定的价金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今市场普遍出现这种股权转让的现象,因为股权转让有利于该企业进行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达到资源配置的效果。当然要注意股权转让...


·交通肇事罪谅解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谅解缓刑的条件有哪些?1、得到家属谅解只是作为缓刑的条件之一。2、能否判处缓刑,关键是犯罪嫌疑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哪个量刑档次,交通肇事罪有3个不同的量刑档次。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


·用出租车抵押诈骗缓刑辩护词怎么写?
       一、用出租车抵押诈骗缓刑辩护词怎么写? 用出租车抵押诈骗缓刑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受本案被告人朱某某亲属委托,河北某某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参加本案的庭审。我对公诉机关指控朱某某犯诈骗罪的定性意见无异议,依据证据事实与法律,仅对量刑部分发表辩护意见: ...


·驾驶暂扣期间能开车吗?
      驾驶暂扣期间能开车吗? 一、驾驶暂扣期间能开车吗 不能。 驾驶证暂扣期间不可以开车。否则(根据情节)将处; 5000 元以下(200 元以上)罚款。 驾驶证暂扣期间开车属于无证驾驶。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按照驾驶证使用规定,此违法行为要处以驾驶人驾驶证一次...


·我国的道路交通法对醉驾规定
      我国的道路交通法对醉驾规定得很严格,即使这样,还是会有那么一两个无视法律,任意妄为。醉驾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要是不发生事故还好,一旦发生事故便会导致悲剧。但是有的人不仅醉驾,还会经常醉驾。那么,再次醉驾是怎么样处罚的呢?下面我们来跟您谈一谈。 一、再次醉驾是怎么样处罚的? 醉...


·一、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会过期了?
      一、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会过期了? 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有事故记录就迟早都要处理的,无论事故大小,有无人员伤亡,有无事故责任,不会过期的。事故认定是交警队的职责,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而事故赔偿问题,一般的诉讼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 1、交通部...


·2023年交警队扣车一天多少钱
      交警队扣车一天多少钱?交警扣车不会产生停车费的,也不需要当事人自己交拖车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暂扣违法车,不管是亲自保管,还是委托社会单位保管,都有义务保管好所扣车辆,扣车也是交警的执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


·企业股权变更要交税吗
      企业股权变更主要表现为股权的投资转让,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股权的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照其股权转让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以转让股权的收入减去原值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其缴纳的税率适用于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企业以原价转让的股权的话,那么则不需要缴纳企...


·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
      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公司股东若将自己手里的股权进行转让的话,除了要按照《公司法》中的规定来操作外,同时还要遵守公司内部的章程规定才行。而在转让股权的过程中也需要交税。那究竟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


·租房合同押金一定要交吗
      租房合同押金一定要交吗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当事人姓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