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资产评估重点审计的内容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破产清算资产评估重点审计的内容是什么?企业经营过程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对于企业经营来说最不幸的就是企业破产,企业一旦被法院宣布破产,那么就需要由专业人员对企业的破产清算资产进行评估,因为企业经营中涉及到很多的债务债权,所以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一定要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这样才知道哪些是破产清算资产评估的主要工作以及重点审计。一、破产清算资产评估重点审计的内容审查企业提供的破产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及相关会计资料。资产负债表不仅是企业申请立项评估的上报资料,而且是评估工作中的基础资料。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评估前的整体资产状况,为了保证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真实、准确、完整,应对以下环节重点审计:1、往来账款。重点审计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搞清是否存在坏账,包括债务人是否已经死亡或者破产;抑或法院已经判决终止执行,无力偿还,不可能再偿还的款项;除上述情况以外,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大多3年以上)估计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很小的款项。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关键是要搞清是否有费用挂账。对于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则应重点关注是否有红字明细余额,这些借方余额是否是秘密亏损,是否有费用性挂账。2、存货。重点关注各存货项目的潜亏及残、次、冷、背、腐蚀及毁损存货的明细,并通过对成本核算方法的分析和检查,判断存货成本是否有人为“肿胀”现象。3、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重点关注折旧的计提是否正确,是否有少提或漏提现象。在建工程项目是否有费用性支出挂账,固定资产项目是否有已经交付使用但依然没有结转的现象。4、其他与损益有关的资产类项目,包括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递延资产等。大多数破产企业都有历史原因形成的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包括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及递延资产,由于这些项目不存在变现价值,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应将其转入损益。由于存在以上种种情况,企业破产日申报的资产负债表中有些项目属不能变现的“虚拟资产”,有些债权债务属性不清,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势必使评估的质量受到影响。为确保评估质量,应通过审计,并编制审计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二、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无效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通过对破产企业资产的清查及账册审计,全面核查此期间经济业务变动事项中是否存在以上情况,以确保破产企业资产安全及债权人的权益。三、破产清算资产评估具体的工作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企业破产基准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登记、造册、评定估算,具体工作如下:1、以审计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盘点,核实破产企业资产的盈亏、毁损及待报废情况。2、对仓库里的借条顶库物资,按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及经办人分类列表、入账。3、收集房地产证件及抵押担保合同证明等。了解是否已作抵押及抵押时间、抵押物名称、抵押权人等;填列财产抵押担保情况统计表,按抵押时间的先后确定抵押担保是否有效,为法院提供事实依据。同时按照《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将抵押担保资产予以剔除,不作评估,但应将抵押担保资产中超过抵押担保债务数额的部分列入评估资产范围。4、针对不同企业的破产财产,设计各类评估明细表、汇总表,作好评估前期准备工作。在评估工作中,在产品、半成品的评估难度尤其大,由于企业破产后不能配套组装,其价值难以确定,应综合分析,按材料物资属性计价并确定其清算价值。5、由于破产清算涉及国家、企业、职工、债权人等多方面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资产状况的审计、评估是整个破产项目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依法按程序操作,才能出具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防止资产的流失,维护债权人利益,为清算中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打下坚实基础,保证破产财产按法定程序进行分配。在进行企业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时,对于一些重点审计的的环节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例如企业的往来存款、公司的存货以及公司的固定资产或者正在修建的项目等等,做好这些重点审计环节的评估,才能更加保障企业破产清算资产评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遗漏。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


·投资担保公司破产是怎样的
      投资担保公司破产是怎样的 说起投资担保公司,想必您都是非常熟悉的,但是投资公司和普通公司一样,如果经营不善也是可能会面临着破产的。那么您知道投资担保公司破产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详细解答。 一、投资担保公司破产是怎样的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申请破产,是指破产申请人依照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请求和启动破产程序的行为。破产申请是启动破产程序的动因,是人民法院开始破产程序的首要条件。申请破产对象主体的确定,也是决定破产申请是否合法有效的先决条件。那么,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为您解答。...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破产管理人印章刻制的使用 管理人凭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刻制,并交人民法院封样备案后启用。管理人印章只能用于破产事务,终止执行职务后,应当将管理人印章交公安机关销毁,并将销毁证明送交人民法院。 (...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有什么资格要求 一、《公司法》清算组成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有什么资格要求 一、《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有什么资格要求? ? 不同形式的公司清算组的资格要求不同,所以组成有所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二、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谁负...


·企业面临破产能申请劳动赔偿吗
      可以。具体标准是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虚假破产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虚假破产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虚假破产罪既遂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对债务人的效力 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 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动机,故不应再让其处分和管理财产。在这一点上,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有所疏漏,在破产申请到破产宣告之间的长时间里,没有剥夺债...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的债务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公司的变更分为以下的几种形式,吊销营业执照、合并、兼并、破产等。一旦公司破产就说明其经营不下去了,停止发展活动了。但这时如果公司的资产不能够偿还债权人的债务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讲解个人独资企业破产的债务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