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实际生活中,扰乱公共秩序罪不止一种,那么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有哪些

扰乱公共秩序罪是刑法第六章第一节的一个罪名种类,其中包括以下具体的确定罪名:

1、招摇撞骗罪

2、开设赌场罪,赌博罪

3、盗窃、侮辱尸体罪

4、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5、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6、侮辱国旗罪,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7、传授犯罪方法罪

8、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9、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10、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11、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12、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13、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14、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妨害公务罪

二、扰乱公共秩序罪如何处罚

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4、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6、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7、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8、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9、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10、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知道,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繁多,根据不同的种类,处罚的条例也是不相同的。如果您扰乱了公共秩序,就要先确定是犯了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哪一种。如果您不知道如何判断,建议请个专业律师帮助辩护。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标准是什么
      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也是要达到一定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换言之,如果是现实生活中开设麻将馆的行为,一般来说是不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而这其中要是情节严重的话,那处罚自然会重一些。那究竟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设赌场罪情节严...


·刑诉法解释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时间的规定比较多,也就是在生活中遇到了侵权行为,如果过了很长时间在进行起诉按照相关规定就属于过了起诉时间限制,因此我们要对刑事诉讼的时间有一定的了解,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刑诉法解释时间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刑事诉讼程序时间规定 1、[12...


·故意伤害至死罪如何量刑?
      故意伤害至死罪如何量刑?故意伤害至死罪的量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因为虽然说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它是一种伤害的故意,并不是杀人的故意,但是已经造成了这样的一种死亡的严重后果,必须严惩,这样的话才能够符合罪刑法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


·商业贿赂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商业领域中,人们为了能够获得机会,往往会采取一些见不的光的手段,其中就包括贿赂对方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员。但是如果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就会触犯刑法,构成商业贿赂罪,那么商业贿赂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业贿赂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3缓刑最短可以判好久?
      缓刑最短可以判好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


·侦查起诉期间发现新罪该如何处理?
      侦查起诉期间发现新罪该如何处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  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逃亡自首的减刑规定是怎样的
      逃亡自首的减刑规定是怎样的 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必须从轻处罚。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一般情...


·监视居住的期间可否折抵刑罚
      监视居住的期间可否折抵刑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


·羁押后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羁押后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被错误羁押了几天就要赔偿几天的经济损失,国家赔偿就是根据羁押期限进行计算的。 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公检法三机关都是有权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但有时候采取了这样的措施之后,却发现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并且之后也是进行了...


·一般对于批捕怎么判缓刑?
      一、一般对于批捕怎么判缓刑?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在法院判决时仍具有宣告缓刑的可能性。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都可以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冰毒多少判死刑?
      冰毒多少判死刑?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公民为了谋取暴利,会采取损害他人权益的办法来获取经济利益,贩毒是其中较为常见的方式,由于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高的,故而我国法律规定,若贩毒达到一定的标准后就会被判处死刑,你是否知道冰毒多少判死刑?一、冰毒多少判死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