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桥梁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桥梁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桥梁工程对于我们的生产生活是十分重要的。国家为了修建桥梁来使得交通更加便利。一般情况下,它涉及到各方各面的专业知识,是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的作业。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对于桥梁工程质量标准给予明确规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桥梁工程质量标准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桥梁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1.O.1条 为适应市政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桥梁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桥梁工程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第1.O.2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桥梁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桥梁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桥梁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桥梁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O.3条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第1.O.4条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O.1条 市政桥梁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O.2条 市政桥梁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1、工序

按工序划分为:土石方、模板、钢筋、预应力筋、水泥混凝土、桩基、沉井基础、钢结构、构件安装、砌体、装饰、其他工程等。

2、部位

按主要部位划分为:基础、下部构造、上部构造、桥面及附属工程等四个部位。

3、单位工程

市政桥梁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第2.O.3条 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O.4条 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项目为长度者,应指按规定间距抽样,其他项目则可在规定范围内任意抽样)。

第2.0.5条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

合格率= 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合格点(组)数×100%

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应检点(组)数

工序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则该部位评为优良。

单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第2.O.6条 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或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第2.O.7条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工序交接检验。由检验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工序交接检验,评定工序等级,填写表2.0.7-1(工序交接检验在施工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进行);

部位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工序交接检验的基础上进行部位交接检验,评定

单位工程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部位或工序交接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工程交接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二、桥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都有什么?

1、负责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对施工材料、施工方法及实体质量随时进行抽查。

2、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制、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予以制止,并令其停工或返工。

3、若发生质量事故时,负责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参与制定处理方案,监督检查方案的实施。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开展贯标工程,负责对项目部的贯标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4、参与公司组织的质量、贯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事业部例会上通报,配合公司迎接上级质量部门的质量检查。负责对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督促协助项目部每月按时上报质量统计报表及其它报表。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6、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有关程序文件执行。全面开展质量管理意识教育,把质量看成是提高企业信誉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牢固树立对工程质量负责、对业主负责的思想,贯彻生产必须抓质量的原则。加强作业队自检、互检和专检。

7、对施工中易发生的质量通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详细交底,并监督检查。做好各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查,严格执行技术交底、隐蔽工程验收制,严格检查施工班组的施工质量,出现任何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填写质量事故报表,组织质量事故分析会,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按监理会要求,技术、质检员分期呈报工程报验单及有关质检资料,对监理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传达到施工班组,并进行监督。做好测量放线,经甲方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

8、坚持按图纸施工,工程设计变更一律以单位局面通知为准,任何口头通知无效。工程洽商问题在办好签证后再施工,不得擅自施工。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设备应该调试运行完好,并有完备设备,在出现严重的设备问题后可以及时调整或更换设备,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9、项目经理部专门设有工程技术处,对各项工程进行技术负责把关,每道工序制定岗位职责,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实行技术岗位责任制,主要技术及特种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按设计施工,积极配合监理工作。技术人员在开工前向全体人员作详细技术交底。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工程的不利因素,提出并作好相应的补救和处理措施。

10、严把材料进场,把好复检、抽检,确保材料质量,对混凝土搅拌用料的数量和质量应严格控制,保证混凝土按照《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中的配合比进行配制,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和质量。

11、严格贯彻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自检互检和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检查复核的基本内容有:定位轴线尺寸:设备埋件位置等。
我国制定了市政桥梁工程的质量标准,是为了促进桥梁工程的质量保证。除此之外,我们也针对桥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为您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在这里我们提醒您,在进行桥梁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在促进工程使用性能的同时,也要注意工程的安全。




·工地摔伤不算工伤该怎么赔偿
      工地摔伤不算工伤该怎么赔偿 一、工地摔伤不算工伤该怎么赔偿? 工地摔伤赔偿,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地摔伤赔偿的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最新版规定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最新版规定是什么 其实我国针对建筑安装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对于各种各样的工程基本上都有着相应的验收规范。要求用人单位在进行验收的时候,必须严格进行参考。对于那些不合格的工程,要及时的将问题指出来进行整改,在下文当中我们要详细为您介绍的是,建筑安装...


·劳动者不辞职只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者不辞职只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一、劳动者不辞职只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签了合同,虽可以辞职,但口头随便辞职不可以,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另外,和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辞职,单位同意了,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因当事人还未开始上班,一般都会...


·管理人员没有加班工资吗?
      管理人员没有加班工资吗?管理人员是有加班工资的;不论什么人员,单位加班都应当支付加班费。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1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划分原则是什么?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划分原则是什么现代社会的发展速度远远产出我们的想象。水运工程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已经十分常见,水运工程在国家经济规划中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在水运工程建设成功之后,国家会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验收,在验收的时候,对与各方面的规定都是比较详细的,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


·请求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在实践中经常会发生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以逃避承担某些赔偿责任的事件。劳动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相关的劳动保障部门请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请求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相信可以帮助到您。 一、请求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哪...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几天?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二、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由于种种原因,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送达正式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是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再有劳动关系、表明解除合同时间和劳动者已收悉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处理可能出现用工纠纷的重要依据,那么,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是怎样的呢? 解除或终...


·私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协议是否具法律效力一般劳动合同
      私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协议是否具法律效力一般劳动合同,只要由双方签字确认,并且具有合同必备的条款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成立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现在很多工人都有这样的问题,他们担心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被欺骗。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下列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