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建筑物移交规定建筑工程质保移交是如何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建筑物移交规定建筑工程质保移交是如何规定的承包方在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完成工程的施工后,需要将相关材料进行移交,移交的材料分为实体和资料移交。所有的移交手续需要按照建筑物移交规定进行移交,一般来说,需要在发包方支付价款完成移交手续。但质保金需要在质保期后进行移交。具体来说,建筑工程质保移交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物移交规定


1、项目部组织建筑物实体移交
项目部在公建房产通过验收后,负责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产品移交给房屋使用单位或委托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在项目部与接收方办理建筑产品交接时,填写《房屋及设施验收单》、《建筑产品公共部位验收单》并由房屋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签字。在交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由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直至修复合格。项目部在住宅商品房取得天津市房管局颁发的每幢建筑物单体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后,负责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产品移交给委托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交接时填写《建筑产品公共部位验收单》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签字;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方办理入住交接中填写《房屋及设施验收单》,发现有质量缺陷,由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及时反馈质保维修单位或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直至修复合格。
2、财务部会同项目管理部计算预留质量保证金
《房屋及设施验收单》、《建筑产品公共部位验收单》签署后,财务部与竣工工程施工单位办理工程款竣工结算手续并按照《施工合同》、《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施工单位提交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有关规定,计算预留质量保证金。
3、竣工建筑产品交接后的保修责任
(1)竣工建筑产品交接后,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集团公司承担质保期限内的维修责任。集团公司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接待和受理顾客有关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受理投诉时,请顾客填写《工程维修单》。在质保期内出现的需要维修事项,物业管理公司在接到顾客反映后将《工程维修单〈项目部联〉》立即送达项目部,项目部要在接到通知的三日内组织有关施工单位进行维修。(2)依实际情况在必要时,集团公司责成项目部会同售楼中心与物业管理公司就建筑产品保修事项签订委托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委托事项以及办事流程,规定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委托事项中还应包括质量问题的投诉、空置房看管、住宅商品房和公用建筑销售后顾客满意度调查以及《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天津市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委托管理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对于集团公司委托代办的事项实行有偿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4、建筑工程质保移交
竣工建筑产品交接后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费用,属于《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规定范围内的,由有关责任单位承担支付。竣工建筑产品验收合格后,项目部责成监理公司整理、装订工程监理资料并报送项目部。项目部向城建档案馆提出竣工档案备案存放申请。项目部通知施工单位将竣工工程技术资料及竣工图等进行整理和装订报送城建档案馆审核。经城建档案馆审核认可,并取得《城建档案验收证明》后,施工单位向项目部提供数份工程技术资料及竣工图,具体份数依据城建档案馆、集团公司、房屋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对于不同工程项目存档管理的需求份数确定。发包方在支付工程价款时可以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扣留质保金,用于在质保期间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维修。在质保期过后,若工程质量没有出现问题的,发包方需要进行建筑工程质保移交对拒不移交的,承包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的帮助。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是什么?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是什么 一、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签订车位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车位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1、租赁的期限、租赁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赁车位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等。2、必须弄清楚这是有产权的车位,还是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拥有产权的车位可以再出售,而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必须通过物业公司的介入才能转让,且费用会比有产权的车位低很多。查看车位所有人的相...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我国机动车主要分为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以及拖拉机等等。机动车对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为了维护道路的安全和规范交通运输,我国对于机动车采取了一些列的管理规定。例如,目前我国政府依法制定了机动车牌照新规定,这将更加有利于促进机动车的规范行使...


·农民要交土地使用费吗?
      农民要交土地使用费吗?我们知道安然相关法规,我国的土地是国有而每个人在使用土地的时候要交土地使用税,特别是商用大面积土地就要交一定的土地使用税来保证土地的合理利用,节约资源,而在我国农村大部分人拥有耕地,以及住宅地要比城市占用多,那农民要交土地使用费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农民...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轻伤会被吊销驾驶证吗?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轻伤会被吊销驾驶证吗? 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轻伤会被吊销驾驶证,醉驾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一经触及就会被吊销驾照,五年内禁驾不得重新考取,加上发生车祸致人轻伤,属于多重犯罪行为,因此会被从重处理,不仅会被吊销驾照、缴纳罚金,还需要对伤者进行相应的赔偿。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


·一、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多少钱?
      一、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多少钱?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到的款额是根据受伤者的受伤程度,以及肇事者的经济能力来加以确定的。车祸擦伤后如不严重大多是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需要由受害者跟肇事者好好协商,确定具体赔偿的金额,协商不能确定的可以起诉。我国法律对于赔偿额度没有限制,只对伤情...


·行车过程中出现交通意外保险怎么理赔?
      行车过程中出现交通意外保险怎么理赔? 一、行车过程中出现交通意外保险怎么理赔? 事故当事人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范围是否一致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范围是否一致?一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


·内幕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
      内幕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 对内幕消息的保密是维护市场秩序所必须的,但是扔有人利用自己身份获取内幕消息,拿内幕消息和别人做交易,满足自己的金钱欲望。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不仅违反保密规定,也触犯了法律中的内幕信息交易罪。接下来,我们将深入介绍内幕信息交易罪的内容。 一、什么是内幕交易...


·延期交房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当今社会,很多开发商由于资金等问题,往往都不能在合同的规定期限内按时交房,这个时候,您就很关心,当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候,购房者该怎么办呢?关于延期交房的处理办法,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 一、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