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既遂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许多犯罪分子越来越猖狂也不是没有原因的,那是他们知道就算当他们犯下了严重的错误都会通过某些为国家工作的朋友来逃脱自己所要面临的惩罚,通过内部人员所透露的消息来巧妙的躲开公安机关的追查。对此,法律制定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既遂标准来规范那些知法犯法的恶徒。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处罚

(刑法第417条)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及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向犯罪分子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2.向犯罪分子提供钱物、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

3.向犯罪分子泄漏案情的;

4.帮助、示意犯罪分子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翻供的;

5.其他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既遂标准

客体

1、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犯罪分子,其中包括犯罪之后,潜逃在外,尚未抓获的犯罪分子,也包括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犯罪分子。

客观方面

2、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行为可能发生在犯罪分子被发现后,也可能发生在犯罪分子被发现前。所谓通风报信,是指向犯罪分子泄露、提供有关查禁犯罪活动的情况、信息,如查禁的时间、地点、人员、方案、计划、部署等。其既可以当面口述,又可以通过电话、电报、传真、书信等方式告知,还可以通过第三人转告。所谓提供便利条件,是指向犯罪分子提供住处等隐藏处所;提供钱、物、交通工具、证件资助其逃跑;或者指点迷津,协助其串供、隐匿、毁灭、伪造、篡改证据,等等。无论其提供便利的方式如何,其目的则只有一个,即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制裁,即免受刑事追究或者其他处罚如行政处罚。

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必须是利用其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便利,不论行为的结果如何,只要行为人利用其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便利条件,实施了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情节是否严重,只是量刑轻重问题。

主体

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上述人员不能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主体。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指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此外,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中主管查禁犯罪活动的人员也包括在内。

主观方面

4、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要求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才能构成。行为人明知其为犯罪分子处于查禁之列,仍然向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目的在于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至于行为人主观上出于何种动机,是出于恻隐之心还是基于亲朋关系等,在此不问。如果不知是犯罪分子,无意透露消息提供便利的,不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但是一旦发现是犯罪分子仍然为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处罚的,则应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论处。

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认定

1、行为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其中内容如属国家秘密,则又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2、行为人如果与犯罪分子事先通谋,出于共同故意而在事后帮助的,又会触犯所实施的犯罪,这时属牵连犯罪,对之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即所实施的共同犯罪比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处罚重,如走私犯罪,对之则应以共犯论处,反之就应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治罪。

四、立案标准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

3、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案情,帮助、指示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及串供、翻供的;

4、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即应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上文详细讲述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既遂标准的内容,对于知法犯法的政府机关人员作出以上行为的法律必定严惩不贷,不论是对相应的客观还是主观方面,一经查明,必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只要目的是通知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就算是一句简单的通风报信的话,也不会让你躲过法律的制裁。



·网贷逾期会产生刑事责任吗
      网贷逾期会产生刑事责任吗网贷逾期的话,属于民事合同关系,起诉不会坐牢的,但是如果法院裁定你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如果涉嫌犯罪,会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如果法院判决借款人还款,借款人有偿还能力但拒绝还款,也就是恶意...


·刑法中拐卖儿童罪有死刑吗?
      刑法中拐卖儿童罪有死刑吗?会判处死刑,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


·侵犯个人信息罪辩护词2023的内容有哪些?
      侵犯个人信息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侵犯个人信息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


·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是什么?
      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同,但严格意义来说,经济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类,而经济犯罪则属于刑事犯罪类,两者所属类别不同, 所对应的责任也不相同,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下面就简要介绍一下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区别。11月29日,最高人...


·缓刑期间可以外出吗
      如果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同时适用了缓刑的话,则同时还会有一个缓刑的考验期,要是度过了缓刑考验期的,那么才是成功的缓刑。实践中,有的人的缓刑期间可能需要外出,如外出打工、学习等等。那么缓刑期间可以外出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缓刑期间可以外出吗 根据《刑法》第七...


·非法组织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找工作,就怕遇见传销组织。因为他们对工作的概念比较模糊且对传销的特点和危害都知之甚少,很容易就会被骗入传销组织,被传销组织洗脑,从而往身边发展下线,导致成为非法组织传销的领导人。虽然您都知道传销是违法的,那么您知道非法组织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吗? ...


·刑事诉讼法中拘传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众所周知,在刑事案件发生时,犯罪嫌疑人是必须要配合警方的调查,但是经常会有这种情况,有很多犯罪嫌疑人不愿意接受调查并且以各种理由逃避和推脱调查,这个时候公安机关和相关的执法机关是有权利对犯罪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的,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拘传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拘传的条件 根据《民...


·法律规定冒名顶替犯什么罪
      冒名顶替犯什么罪包庇罪。根据司法解释,在公安机关侦办期间,行为人以各种原因顶替他人违法犯罪,妨害司法办案,涉嫌包庇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包庇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本罪与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窝藏、包庇行为是在被窝藏、包庇的人犯罪后实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后产生的,即只有...


·一般团伙生产假药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团伙生产假药罪是怎么处罚的?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的假药...


·2023年单位犯罪主管人该如何处罚?
      生活中有时会出现单位犯罪,在我国刑法上单位犯罪规定了两种刑罚,一种是双罚制,是指对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人员同时处罚;或者单罚制,即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处罚。那么单位犯罪主管人该如何处罚?下面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 (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 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


·拘留所探视时间具体有什么规定?
      拘留所探视时间具体有什么规定?一、拘留所探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正常情况下能探视,但要经过公安机关同意,公安机关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理由不正当的不能拒绝会见。交什么钱,是暂缓执行或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吧,交保证金可没有时间上的规定,但同不同意还得要公安机关说得算,如果违法犯罪行为不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