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五保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五保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一、五保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1、五保户的财产(宅基地等)在其死后,一般由村里收回;2、如果村里暂不收回的,在土地的承包期限内,当事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3、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二、关于五保户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的情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户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与家庭承包相对而言以外的承包方式,包括转包这种方式。权利义务承受者即是被转包人。综上所述,五保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应收归国家所有,承包责任是不能继承的。由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所以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而承包户仅享有土地使用权。关于五保户的财产继承问题应当走正当法律途径解决,不能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人钻了空子,以此来谋取不正当利益。



·外地人能到上海全款买房子吗?
      外地人能到上海全款买房子吗 可以,但需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要求。 1、本地户籍 (1)已婚家庭(含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限购两套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2)上海籍成年单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 (3)上海籍未成年人只要所在家庭不限购,可以单独...


·黔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黔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州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在修建高速公路的时候,经常会占用到农民的土地。这会给农民带来一定经济损失,因此,当地政府对被征地农民会发一笔补偿款。具体的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而定,那么黔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


·个体征收土地程序是怎么样的?
      个体征收土地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个体征收土地程序是怎么样的?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1)征地范围、(2)面积、(3)补偿方式、(4)补偿标准、(5)安置途径、(6)征地用途。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之内。公...


·有几种土地使用权证内容?
      有几种土地使用权证内容? 有几种土地使用权证内容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


·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制度,让农民子女怎么办?
      其中的“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如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一宅”,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整块土地,而不是分...


·划拨地能继承或赠与吗?
      行政划拨地能继承或赠与吗?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dao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国家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征收相应的土地来保障建设项目的实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的同时要承担居民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费用。每个省市的补偿标准是有所不同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怎么办?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应该及时到当地的土地资源部门进行情况说明,申请对于土地的重新审核并重新发放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我国农民对土地拥有土地使用权,但没有土地所有权,因为我国实行集体所有制,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对部分土地实行征收,但是会按照被征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那么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 根...


·宜兴市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宜兴市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


·异地网络诈骗跑了怎么报案?
      异地网络诈骗跑了怎么报案?由于网络诈骗是通过网络为媒介来进行的特殊形式的诈骗,所以经会有异地的网络诈骗案件发生,当异地网络诈骗跑了之后,我们一般情况下采取什么报案呢?总的来说,有当地报案 披露经过。寻找同案受害者。在线报案等办法。一、异地网络诈骗报案方法1、当地报案。因为网络欺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