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里在一般员工入职一个月后会与公司签订合同,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如不签约,就会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是也有人说,过了一个月也没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呢?签这个劳动合同只是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所以只要满一个月的员工还是有必要签订这个劳动合同的。

一、公司在员工入职之后多久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相关知识——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二、签订劳动合需注意那几件事呢?
1、首先熟悉国家劳动法规定,熟悉劳动法的职员能很轻松的看出公司签订合同的漏洞,更容易保护自身权益。2、国家规定:签订1年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有的企业签订1年的合同,但是试用期也是3个月,明显是不合法的。3、试用期工资、转正后的工资应该在合同中写明。一般来说:试用期间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试用期间不得按照公司意愿决定入职人员工资。有的公司为偷税,每个人的工资都写成基本工资(即所在城市的最低标准),这样是违法的,一旦产生合同纠纷,那么赔率是按照的合同上写明的基本工资来计算,不利于保护员工自身利益。4、合同上应该写明每个月何时发放工资,企业不能拖欠、拖延职工工资的发放。5、五险一金的购买比率,每个月扣多少钱;有的合同上很隐晦,不会直接写出来,买的标准就按照最低标准来购买这个应该要提前咨询公司,以免后期购买出现问题职员自己吃亏。6、上班时间规定:比如说早上几点上班-中午几点下班;下午上班时间-下午下班时间。一般企业规定的上班时间都是8个小时。7、加班福利: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是否有车补、餐补等。有的合同中不会写明具体支付多少,一般都是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比如说周末加班换调休,晚上加班算餐补、车补,或者晚上加班累计时间也可调休等。8、劳动法年假规定:10年以下工作经历,年假5天;10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假15天。一般企业都会按照这个执行,少数企业会无视劳动法,按照员工到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年假,这种是完全违法的。9、婚假规定:正常婚假,晚婚婚假要增加多少天;产假规定:正常产假,晚育产假要增加多少天;病假规定:请病假怎么扣工资;妇女权益:3.8要放3.8妇女节多少时间,每个月例假有何规定(大公司会给予一天特殊假)。这个答案很显然是一个月,劳动合同只是确立双方的关系,员工与公司之间还是必须要签合同的,劳动合同是有法律效应的,双方一旦签订了这份劳动合同,劳动者当事人就该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如果满了一个月没签合同,你该与你所处的公司作出反应,实在不行就与劳动部门反应情况。



·在异地发生工伤的时候工伤鉴定可以异地做吗?
      我国很具有特征的一个现象就是城镇化。而且由于各地工作的不同需求,加班出差是非常常见的。因此如果在异地加班或者出差的时候发生意外受伤了,属于工作原因的话就可以认定为工伤。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工伤鉴定可以异地做吗这个问题。一、工伤鉴定可以异地做吗应当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申请...


·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证明怎么办?
      用人单位在招聘职员时,为了避免劳动纠纷,一般不会聘用那些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员,企业单位在于职员解除劳动关系时,也会按照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的格式,开具解除劳动证明,若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证明怎么办? 一、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证明怎么办? ...


·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方支付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元;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公司乙方(签字):____...


·一、书面劳动合同一般放在哪里?
      一、书面劳动合同一般放在哪里? 一般由公司自己保存,如果到劳动局备案过,劳动局档案室会有一份。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


·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怎么规定的
      一、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怎么规定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 (1)对单位判处罚金; (2)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如何签署室外工程承包合同?
      如何签署室外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在工程立项后,会展开招标工作,确定工程的承包方。开标后,中标的单位要和发包人讨论工程承包各种事项。在双方谈好工程承包条件后,要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样以后一旦有什么纠纷,也有解决的书面凭证。那么如何签署室外工程承包合同?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


·劳动仲裁反诉是什么?
      劳动仲裁反诉是什么 (一)定义及特征 所谓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反诉的提...


·劳动合同续签年限长短是多少
      通常我们在开始一个新的工作时要签订一份劳务合同,通常劳务合同会规定工作年限,到规定的年限后是可以续签的,那么怎样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劳动合同续签年限长短是多少,小面就有我们为您解答。 一、 劳动合同续签年限长短 是多少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


·法律上保密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法律上保密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在保密条款的形式下,保密约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在保密协议的形式下,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什么关系,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 1.保密合同具有从属性,保密合同与...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劳动仲裁程序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二、所需材料: 1、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收取押金吗
      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收取押金吗一、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收取押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分别规定了禁止收取员工押金和违法收取押金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