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庆市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重庆市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网络诈骗案件数不胜数。重庆市民遭遇网络诈骗时,如果数额较大,应该尽快报案。公安机关破获案件后,会将犯罪嫌疑人移送给检察院,由其发起公诉,最后重庆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那么重庆市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相关知识。
一、重庆市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可判刑,具体标准如下:1、电信网络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刑期;2、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3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3、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50万,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二、网络诈骗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由此可见,按照重庆市规定,网络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即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重庆市网络诈骗量刑从拘役、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重点结合诈骗金额和犯罪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归案后有立功表现,或者属于从犯的,法院会考虑从轻处罚。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亲告罪包括: 1、侮辱罪(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诽谤罪(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该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拐卖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界限是什么?
      拐卖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界限是什么? 一、拐卖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界限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收买,是为了出卖而收买, “收买”只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一个中间环节,犯罪分子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后,便将被害妇女、儿童又转手倒卖与他人,从中谋取不义之财。或者...


·刑事拘留后立即送看守所羁押吗
      刑事拘留后立即送看守所羁押吗?是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


·容留他人卖淫犯罪该如何认定
       一、容留他人卖淫罪怎样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


·申请提请减刑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提请减刑程序是什么?申请提请减刑程序是: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


·知识产权犯罪有未遂状态?
      知识产权犯罪有未遂状态?知识产权犯罪有未遂状态,可能没有犯罪结果发生会导致未遂状态,侵犯著作权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分析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之前,有必要了解著作权的含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对...


·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2023
      ?一、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罪犯的起始刑期的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


·哪些属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受贿罪,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处罚。主要是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最高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以认定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要慎重。那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拘留期限怎么算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拘留期限怎么算?1、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2条的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吗?
      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吗?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虚报注册资本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公司在设立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登记公司注册资本,但实践中有些设立人却虚报注册资本。这样的行为是有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此时要求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立案标准,就会以此罪定罪处罚。 一、什么是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指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