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多少(一)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有能力独立生活为止。(二)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综上可知,离婚父母支付给子女的抚养费主要包括了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而具体的抚养费数额,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作出了阐述,通常为父母月总收入的20%-30%。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怎样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
      交警实际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具体选择处理的程序,法律中规定的处理程序就包括了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相比之下,肯定是简易程序要简单一些,但也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那么怎样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时效是多久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分为了两部分,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针对不同的损害具体的赔偿不同,在产生纠纷时,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也不一样。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时效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


·小车交强险出事如何赔偿 一、小车交强险出事如何赔偿?
      小车交强险出事如何赔偿 一、小车交强险出事如何赔偿?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程序
      人们的日常生活,几乎每天都在各种交通小路中穿行,交通事故也会有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所以假如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该进行一个怎样的民事诉讼流程呢?就让我们和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程序吧! 一、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


·新交规肇事损害护栏逃逸处罚是什么?
      新交规肇事损害护栏逃逸处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伤葬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伤葬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伤葬费计算方式: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无须经过诉讼程序,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二、...


·居间合同交房时间约定不一致怎么办
      居间合同交房时间约定不一致怎么办在实际履行居间合同过程中,因为种种因素的影响,时常会发现基于居间合同而产生的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具体到房屋居间合同中,居间合同交房时间如果与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应该如何处理,是我们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解答这个问题。 一、居间...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损伤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损伤怎么算?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而此时当事人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而此时当事人结合自己对事故承担的责任,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不过很多人并不清楚交通事故中可要求赔偿哪些费用,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


·一、交通事故逃逸情形?
      一、交通事故逃逸情形有哪些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


·因为酒驾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大家在身边或者新闻上会经常见到。酒
      因为酒驾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您在身边或者新闻上会经常见到。酒驾对我们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都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酒驾的惩罚力度,而且我国司法鉴定中对酒驾的定义是有规定的,如果构成了酒驾标准,国家会依法进行惩处,那么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定义酒驾呢?下面我们将为您做出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