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是去司法局还是法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有的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有的选择了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是去司法局还是法院有的人还是存在疑问的,起诉的受理单位是法院,因此要到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在接到您的申请以后也会积极的受理的,但是具体的该如何起诉离婚,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是去司法局还是法院
起诉离婚是法院民事诉讼,设计财产,抚养权问题,如果个人协商较为合理,双方认同的,无需经过法院。
二、起诉离婚要在哪里提起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被告在劳动教养的;被告被监禁的;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是否准予解除夫妻关系的基本原则。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也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的、根本的法定标准。
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法院不必然判决你们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不是法定的可以判离的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但是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当然应该是去法院了,任何的起诉行为,受理单位都是人民法院。知道了去哪里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以后,就需要备齐材料,提出离婚的诉讼申请了,法院在接到您的诉讼申请以后,也会很快的进入法律程序的。



·其实在大家的人生档案当中,就不要说是刑事犯罪档案,对于某些身
      其实在您的人生档案当中,就不要说是刑事犯罪档案,对于某些身份比较特殊的人员来说,甚至有过行政拘留记录的,这对以后的工作多多少少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而且每个人在生活当中未来的道路都是不可预知的,所以很多人在醉驾查出以后,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在我国如何消掉醉驾的底案? 一、...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在需要资料上面,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在具体的要求上面存在些许差异罢了。现实中,当事人选择不同的离婚方式,意味着就要准备不同的资料才行。那究竟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资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


·子女抚养费项目都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如果离婚,必然有至少一方不能正常履行扶养义务,这时候就需要向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支付抚养费。那具体来说子女抚养费项目都有哪些?...


·一、如何找到重婚罪和证据?
      一、如何找到重婚罪和证据? 1、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对于如何收取重婚罪的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领取结婚证的重婚证据: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重...


·子女抚养权归父亲有哪些情形
      子女抚养权归父亲有哪些情形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


·离婚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有利因素有哪些
      离婚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有利因素有哪些?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


·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先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无约定,...


·俩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诉讼有用吗?
      俩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诉讼有用吗? 一、俩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诉讼有用吗? 离婚只有办理了合法的证件才能真正的解决婚姻关系,自动离婚在我国的法律上是不存在的,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下来就可以进行走诉讼的程序;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


·离婚后一方未能履行职责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一方未能履行职责可以起诉吗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


·刑事法全文重婚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近年来离婚率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有时会发现重婚现行的存在,对于此种情形,我们知道,是触犯了刑事法规的情形,需要移交人民检察院按照刑事诉讼法全文重婚的规定进行处理,那么对于重婚,会被如何处置呢? 一、刑法全文中对重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