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增加抚养费手续是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离异后,有小孩的就必然牵扯到抚养费问题。而抚养费一般都是父母为有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还是稍微区别于我们常说的抚养费。一般都是针对于父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情况来讲的。那么,发生抚养争议后,起诉增加抚养费手续是怎么样的?

一、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二、抚养费官司怎么打

打抚养费官司应该知道以下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以及支付方式的内容,然后根据以下规定去收集证据主张抚养费: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到30%之间的比例给付。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都是按照其父母的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的。所以针对未成年人来说,这样的抚养费还是能够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但是,难免总有一些意外情况导致被抚养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所以。


·离婚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夫妻双方离婚,并育有子女,虽然本身的婚姻关系终结了,但是夫妻双方作为父母应给到子女的抚养费还是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支付的,而且法律也同时规定了夫妻应该给到的抚养费的具体比例以更好的确保子女抚养费的领取权益,那么离婚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一、死亡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死亡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死亡后抚养费标准: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 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我国的新婚姻法精神赔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在夫妻离婚的案件中,常常会出现因为离婚一方某种原因对另一方造成精神损害,需要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况。那么,我国的新婚姻法精神赔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什么是精神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


·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一、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有效的,只要是双方都认可的公平的就有效。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离婚协议书则是...


·男方哺乳期提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男方哺乳期提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男方哺乳期提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1)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目前,离婚损害赔偿 的范围限于: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


·离婚未判决财产怎么办?
      离婚未判决财产怎么办?1、双方可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时可起诉。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抚养权转让的原则有哪些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如另一方想要变更抚养关系,需要满足很多条件才有可能变更。我们在下文中就将对“抚养权转让的原则”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抚养权转让的原则有哪些?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双方当事人一般是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故而需要在按照要求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请求。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请求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交纳的费用一般包括...


·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丧假中的直系亲属都包括谁
      职工在工作期间,总少不了因为家事而请假,如果是普通事情的话,职工请的事假是要扣工资的。但是由于职工家人去世,需要请假的时候,单位会批准一定天数的丧假,这种假是不会扣工资的。同婚假、产假一样,丧假也是职工的福利待遇,那么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丧假...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最新条文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案件里面所涉及的阿绿关系是很多的,最常见的就是财产的分割,我国相关法律也进行乐规定,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最新条文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


·女方家暴离婚有赔偿吗?
      女方家暴离婚有赔偿吗? 一、女方家暴离婚有赔偿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二、离婚程序 (一)协议离婚程序 根据《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