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人购房其实最早开始都是被开发商的销售广告所吸引的,深入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很多人购房其实最早开始都是被开发商的销售广告所吸引的,深入了解之后才会选择购买商品房。而在购房的过程中,开发商可能会作出一些口头上的承诺,并且这些承诺还很美好。那在法律上面,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
订的合同并不单单指的是双方的书面合同,还包括双方在谈判当中达成的一些口头约定。但是,在出现纠纷时候,口头承诺容易造成举证的困难,购房者不容易证明开发商有更改过这样的承诺,没有这些证据购房者就不能要求开发商履行口头承诺。鉴于这些问题,购房者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可以要求开发商将之前口头约定,如置业顾问口头承诺作为购房合同的一部分。不过,购房者这样要求开发商一般是不能接受的,这中间有一些问题,如置业顾问是代理公司人员,置业顾问为了卖房子有些口头承诺开发商也不了解,这样就造成了购房者要求将口承诺写进合同的困难性。所以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在开发商和购房者签署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往往有一条说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实际购房合同为准,之前的承诺和宣传都不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开发商通过这项条款排斥之前的承诺为自己争取主动权。所以在购房者确定开放商虚假宣传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补充条款当中是否有这一条补充内容,否则不容易进行法律的维权。
二、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怎么办?
首先,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若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可根据具体条例进行合法维权。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因此,如果您起诉前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您起诉前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建议购房者在买房时应当审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规避风险。由上述也可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对外售房。可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要求退房或按约定支付赔偿。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主要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可向当地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反映。口头上做的承诺其实很多时候都是不被承认的,因此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如果比较重要的话,建议最好一并写入补充协议中,以免日后开发商不承认,这样损害的自然是购房者的利益。而现实中,要是开发商是预售期房的话,则肯定要先取得相应的预售资格才行,否则销售期房就是违法行为。



·一、婚后买房个人去贷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一、婚后买房个人去贷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婚后买房个人去贷款的一般算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间有其他约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


·房屋租赁房产税的基本税收规定
      房屋租赁房产税的基本税收规定(一)一般规定:《关于房产税若千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六规定, 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 应按规...


·非法集资追赃要查封房子吗
      不会的,人民法院在查封扣押财产的时候一定要以事实和法律参照标准,如果与案件无关财产不应当查封的,因此在实施犯罪之前买的房子不会被查封。同时也应当保留与被告人共同生活的人的财产权利。《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在我国规定新房产税如何计算?
      在我国规定新房产税如何计算?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


·房贷人死亡如何处理房贷
      房贷人死亡如何处理房贷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


·离婚房子归男方的规定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我国的法律已经日益完善,因此,在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时,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解决了部分不良的现状,也增加了不少难题。不少朋友对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新规定并不是很清楚,那离婚房子归男方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


·签定了购房协议定金能全退吗
      如果买房者没有按照协议的规定继续付清买房的所有款项,定金将不予退回;如果开发商因为一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话,开发商需要向购房者支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赔偿。在买房交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必须按照约定付清所有的款项,在付清所有款项后,定金可以作为偿还款项的一部分,也可以向开发商要...


·强拆无主房合法吗
      符合法定程序就合法。具体规定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无法确定该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的,可以通过在公共媒体或者该建设工程所在地发布公告的形式督促建设单位或者其所有权人、管理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间不得少于15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


·安置房,即是指政府为了道路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进行拆迁改
      安置房,即是指政府为了道路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进行拆迁改建后,为了安置被拆迁户和原本住户而建造的房子。这些房子往往让人疑惑于它们的归属权以及是否可以进项交易。无锡与全国其他各地相同,有许多安置房的存在,那么无锡安置房可以买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安置房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


·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本主要注意不要和经纪人个人隐瞒公司私下成交,在订房时一定要自己审查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三证俱全才可付款。一旦发生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应该立即到工商部门或房地局部门投诉。二、房屋租赁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安置房。这个词当然不是凭空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安置房。这个词当然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是根据我国的征地活动对拆迁户的房屋补偿而确定的一个名词。那么,既然提到房子,就有一些必须要看清楚和认识的问题。其中一个令我们比较上心的就是,安置房有没有三证?安置房的主要安置对象是被拆迁户。安置房是因为土地被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