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吸毒属于犯罪行为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实践中,只要与毒品相关的行为,您部分人都以很自然而然的以为属于犯罪行为。其实,这样的看法太片面了。就拿吸毒来讲吧,这仅仅是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到犯罪的地步。下文中,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吸毒是否属于犯罪行为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吸毒属于犯罪行为吗

吸食毒品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可以被强制戒毒。 强制戒毒属于行政责任,不是刑事责任,有别于劳改。

《强制戒毒办法》第六条 强制戒毒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 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1年。

但是如果吸毒者持有的数量过多,像冰毒十克以上,就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二、哪些情况属于毒品犯罪

(一)据我国刑法,毒品犯罪包括以下行为: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

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

3、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走私制毒物品;

4、非法买卖制毒物品;

5、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6、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种植种子、幼苗;

7、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

8、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二)如何处罚:

1、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2、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3、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4、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践中,我们要准确区分犯罪行为与违法行为,像吸毒这样的行为,往往就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此时也是要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但却属于行政方面的处罚,并且会强制要求戒毒。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单位犯罪情形有哪些?
      就犯罪主体来说,有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两种。个人犯罪,从字面上看,犯罪主体就是一个人;而单位犯罪则是公司或者企业一个单位所犯下的罪。对于单位犯罪就要接受一定的处罚。为了不犯法,非单位犯罪情形有哪些?作为公司和企业该如何避免?界定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


·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的含义是说和案件有关联影响案件公正公平审理的人员或者企业机构组织等,应该回避,不能参与到案件中来。因为法律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准则。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自古代以来便存在,只是现代法律将其明确规定到法律条例中来。根据近现代西方历史中的思想,人生而平...


·深圳扒窃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深圳扒窃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深圳扒窃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诈骗罪要多久
      非法集资破坏了不少家庭的和谐,是我们深恶痛绝的犯罪行为。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犯罪行为,法律对于相关的犯罪行为是有明确的惩罚的。在惩罚之前就是要进行审理的。那么,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诈骗罪要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非法集资诈骗多久结案 案件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


·适用缓刑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犯罪分子要想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宣告缓刑的话,则肯定是要先符合法律中关于缓刑的条件的。而一旦适用缓刑的话,则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那到底适用缓刑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适用缓刑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适用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三种:1、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有什么区别吗?
      一、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有什么区别吗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区别是:期限不同;执行机关不同;是否关押;参加劳动的待遇;对构成累犯有无影响;是否适用假释制度;最低实行执行刑期不同。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共有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几种。 二...


·故意伤害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民的人身健康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要是非法伤害他人的身体,达到一定标准的都会构成故意伤害犯罪。我国关于故意伤害罪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您知道故意伤害罪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刑法中关于出售假币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出售假币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1、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网络诈骗3万判刑几年?
      网络诈骗3万判刑几年?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人们接收到越来越多的网络信息,这些信息真假难辨,大部分人都是对网络善加利用,少数人却动了歪心思,网络诈骗也随之出现,很多人的自身现有的利益都因此产生或大或小的损失。损失金额从少数到多数不等。下面我们就对此类行为的量刑方式做一个解答,比如...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1万元怎么量刑?
      现在很多人认为行用卡透支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是信用卡如果透支的话会造成诈骗罪,而银行一旦告上法院,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刑,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信用卡诈骗罪量刑1万元怎么量刑?希望能够为您带来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


·犯罪构成的分类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构成的分类区别是什么? 结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将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分为如下几类: 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这是以犯罪构成的形态为标准所作的区分。基本的犯罪构成,刑法条文就某一犯罪的既遂状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