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多长时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不然也就成了无期徒刑。需要注意在对刑事案件量刑处罚的时候,判处有期徒刑是是十分常见的。那按照规定一般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多长时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多长时间?
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第二,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此外,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达到25年。
二、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怎么办
1、对于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又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今后一律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前关押的日数一律不得折抵。但过去已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并按当时的规定计算了刑期的,可不必再作变动。2、对于有些死缓罪犯和无期徒刑罪犯,过去已经裁定减为有期徒刑,而裁定书未具体注明刑期起止日期的,现在不必再按当时的规定计算刑期,仍应按这次规定的刑期计算办法办理。但这类罪犯,如果在劳改中改造的好,可以经过裁定,再次适当减刑后提前释放。
三、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怎么办
1、对于有些死缓罪犯和无期徒刑罪犯,确实应当减为有期徒刑的,只是过去由于工作上的原因未能及时处理,现在处理予以减刑时,仍应按这次规定的刑期计算办法计算刑期。但对这类罪犯在减刑时可以考虑适当地多减一点,以利于对犯人的改造工作。今后,劳改机关、公安厅(局)和高级人民法院,更应切实按照1962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清理在押的死缓罪犯的联合通知”第三项规定,按期对死缓罪犯进行处理;对无期徒刑罪犯,也应按照1963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无期徒刑罪犯需服刑多久才能考虑减刑问题的联合通知”,及时地对应减刑的无期徒刑罪犯予以处理。2、在实行这一规定后,过去有关死缓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办法的规定,不再适用。当然如果是进行数罪并罚的话,则此时需要考虑总和刑期,如果总和刑期超过了35年的,则最高可以判25年有期徒刑,但要是没有超过的话则最高只能判到20年。要是你对有期徒刑的刑期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开设赌场罪逮捕自首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一、开设赌场罪逮捕自首是否可以从轻处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怎么区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
      怎么区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 一、怎么区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 根据时间区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前者还未着手实施犯罪活动,或者已经着手两者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


·抢劫罪的犯罪主体要满足什么条件
      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属于其构成要件当中的一部分内容,在对抢劫罪进行认定的时候,就需要考虑行为人的具体情况,如果不满足犯罪主体要求的话,那么就是不构成抢劫罪的。那到底抢劫罪的犯罪主体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满足什么条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罪犯被判无期徒刑的能减刑吗
      一、罪犯被判无期徒刑的能减刑吗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说到淫秽物品相信您都应该是比较熟悉的了,而且也有不少人会站在街上贩卖相应的淫秽光盘,当然现在更多的人会利用网络来传播相关的淫秽视频、照片等,而传播淫秽物品在我国是不被允许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 关于办理利用互联...


·检察官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
      检察官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检察官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


·刑事诉讼法审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的审判期限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案件的有效及时的审理,提高司法效率,如果参与到刑事的案件中,一定要明确了解审判期限,才能最大程度的维护好自身权益,那么,刑事诉讼法审限都是怎么规定的?我们为您整理相关内容。 刑事诉讼法审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第一审审限...


·刑事拘留如果批捕是肯定要判吗?
      一、刑事拘留如果批捕是肯定要判吗?通常检察院批捕,是应该掌握了初步证据的。但是,最终是否定罪,是需要法院来作出判决的。因此,不能说检察院一旦批捕就一定会判刑,只能说实践中检察院批捕后法院最终定罪的比例很高。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


·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侵犯的则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二)、侵犯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既包括钱财等物质性利...


·如何认定受贿共同犯罪?
      不管是贪污罪还是受贿罪,其实都是有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但是因为共同犯罪中,不同行为人的身份不同,此时做出的处罚也是存在差异的,因而很有必要先做出认定才行。那现实中该如何认定受贿共同犯罪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认定共同犯罪需要什么条件共同犯罪,是故意...


·刑拘到批捕多长时间是多久?
      一、刑拘到批捕多长时间是多久?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