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需债务人享有对外的债权。这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

二、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其权利,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的。如果债务人已经行使了权利,不管行使权利的实际效果如何,债权人都不能行使代位权。

三、需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已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若不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则不发生代位权。

四、需债务已陷于延迟履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未届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债务履行期限已届满,债务陷于延迟履行,债权人方可行使代位权。

具备上述条件,债权人即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以债务人的债权额和债权人的债权额为限,超越此范围,债权人不能行使。例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额为200万元,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额为100万元,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务人清偿100万元,而不能请求偿还200万元。又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额为60万元,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额为100万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只能是60万元,而不能请求偿还100万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提起代位诉讼,法院的判决对债务人是否发生效力?如果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的判决自然对其发生效力。如果债务人未参加诉讼,法院判决的效力亦及于债务人,债务人不得就债权人行使代位诉讼权请求的数额另行起诉,否则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但是,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数额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诉讼权请求数额的,就超出部分,债务人仍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相对人。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债务人的相对人的地位不应受影响,债务人的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不限于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时效届满的抗辩、虚假表示可撤销的抗辩等,同样可以对抗债权人。




·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随着生活的发展,我们对专利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专利行政复议作为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越来越多的在实际生活中涉及到,在这个过程中,关于专利行政复议的时间的相关规定关乎到我们能否顺利的在有效时间内快速解决专利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带来相关...


·香港商标转让限制条件是什么
       香港商标转让的限制是怎样的 1、转让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任何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以欺骗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转让商标的,其转让无效。 2、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的权利人为两个以上的共有商标时,必须经过所有权利人确认同意后才能转让,否则转让无效。 3、商标受...


·个人转让著作权需缴纳增值税吗
      个人转让著作权需缴纳增值税吗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需缴纳增值税吗? 个人转让著作权不需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 (二)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三)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四)试点纳...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几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几年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2.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所获得...


·专利转让的方法有哪些
      专利转让的方法有哪些 热点推荐: 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 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知识产权罪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 专利转让">专利转让 商业秘密 商标转让">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注册商标 当事人在获得了专利权之后,可能会出于一些目的而将自己的专利...


·商标过了续展期还能办理吗
      商标过了续展期还能办理吗?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


·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
      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 一、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 特殊标志到期后是否能够续展,需要工商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对于核准特殊标志时,审查机关只对特殊标志是否违反《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禁止登记的条款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即可登记,对于是否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并不过问。...


·专利权利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专利权利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1、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左边的“办事区、表格”一栏中有《100016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2、提交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是单位,因其合并、分立、注销或者改变组织形式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登记管理部...


·著作权保护与专利权保护有什么不同?
       现在您的维权意识都非常高,关于权利,专利权是最容易被侵犯的权利之一。买卖关于著作权保护与专利权保护有什么不同?首先二者保护的对象是不同的,著作权是保护思想内容,而专利权则更加侧重于对有创造性实用性的物品的发明创造的权利进行保护。 一、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保...


·根据国家的规定如何注册商标
      根据国家的规定如何注册商标 一、商标的起名 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注册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商标名字无法通过查询 经过多次的经验在商标起名方面领悟了一些要诀供您参考。 中文商标注册风险相对低 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市场在商标起名部分必须有所侧重。比如皮具行业较喜...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一、什么是驰名商标的认定 我国《商标法》中第13条规定,如果他人把属于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那么权利人可以向工商局提出保护商标的请求,并提出书面申请,禁止侵权人再使用本人商标,同时要提交相关的侵权材料。 1.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保护驰名商标请求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