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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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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假冒军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屡有发生,且有发展趋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军队的信任和人民军队享有的崇高声誉,冒充军队单位和现役军人招摇撞骗,攫取非法利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什么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几年?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什么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概念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武装部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几年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司法实践中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如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要注意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还有本罪与招摇撞骗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本法对这两个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后者的犯罪对象是除军事机关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现实中,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行为,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侵害了群众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经济秩序,而且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干扰了军队的正常工作,必须为刑法严厉打击。按照《刑法》当中的量刑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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